关于工伤的赔偿~
徐律师,我朋友的妹妹(16岁)在成都某火锅店打工的时候,啤酒瓶破裂导致面部受伤,留有疤痕,她家里现在希望火锅店能够赔偿,但是又不知道怎么办!请徐律师能够帮忙解答一下楼主好!
《工伤保险条例》规定,职工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应当认定为工伤,认定工伤性质后,就可以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包含治疗费用和相应的一系列经济补助,并且,治疗期间的原有工资福利待遇不变。但在现实生活中,用人单位很可能没有为劳动者办理工伤保险,这种情况下,用人单位就应该承担工伤保险待遇的支付责任。作为劳动者,在受到工伤事故伤害后,首要注意的问题,是及时收集保留务工和受伤的相关依据,与单位协商,积极治疗,要求单位申报工伤并支付相关费用,如果单位不配合,就要主动向劳动保障部门申请工伤认定,待伤情稳定后进行劳动能力鉴定,并依法主张自己的权利。具体情况,建议向律师当面咨询。
以上意见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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