游,戏,人,生 发表于 2016-9-11 08:19

难道这就是传说中的霸王条款

RT

有客到 发表于 2016-9-11 08:46

只要摇号过程透明,无论从价格和制度来看,这个物管的做法绝对算是很公正、公开、公平了。一方面限制停车位,防止小区拥堵;然后公开摇号,让有车的业主都有同等机会;最后这个价格的停车费你去哪里找?
不要老是无脑喷,想想是不是自己贪得无厌了。。。

零下十二度半 发表于 2016-9-11 08:25

没看出哪里霸王了。

°信念〃 发表于 2016-9-11 08:29

好便宜的停车费!不错啊!可能车位不够做出的限流措施吧!不过小区没有盲目的放车进小区是对的

人由、自 发表于 2016-9-11 08:36

收了停车费又不负责看管

24米的阳光 发表于 2016-9-11 08:43

霸道哦,只管收钱,不管损失

有客到 发表于 2016-9-11 08:48

人由、自 发表于 2016-9-11 08:36
收了停车费又不负责看管

这种免责条约很普遍了,露天停车场一般都要加上这一条的,一是价格低、二是露天不便管理。但是如果真丢了车也是可以去找他扯皮的,这种单方面免责在法律上不是很站得住脚

在简阳的湖北伢 发表于 2016-9-11 08:53

大部分条款合理

冠军老虎 发表于 2016-9-11 08:55

48一月,良心价啊!!!!!

江天一色 发表于 2016-9-11 09:03

看看

张峰 发表于 2016-9-11 09:03

关键在第五条

游,戏,人,生 发表于 2016-9-11 09:07

八号业委会主任辞职,九号出这个通知,而且落款有两个名字应该有两个公章,只看见一个难道是巧合

棋盘散人 发表于 2016-9-11 09:17

应该是现有条件下,平衡各方利益,比较厚道的解决办法了。

张峰 发表于 2016-9-11 09:22

便宜是便宜,关键不负责任就说不过去了,你可以提高价格三

省话一哥 发表于 2016-9-11 09:38

好便宜

yanxc 发表于 2016-9-11 09:45

张峰 发表于 2016-9-11 09:22
便宜是便宜,关键不负责任就说不过去了,你可以提高价格三

似乎没有任何物管对车损负责的。

吴言博 发表于 2016-9-11 10:26

哇靠。。好便宜

卡拉卡拉 发表于 2016-9-11 10:48

我们小区买了地下车位的每个月都得交50元,你那里那么便宜,还什么霸王条款?现在停车免则里都是这样的。

随遇尔安 发表于 2016-9-11 11:10

羡慕哟,还有这么便宜的车位管理费

零下十二度半 发表于 2016-9-11 11:26

是该反省下自己是不是太贪得无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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