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阳供电局,你们的食堂厨房早晨是不是可以小声点??
买了个二手房在供电局里面,原来以为安静、安全。去前年来看都还不错,除了车子多,都习惯了。没想到从今年开始,供电局搞福利,食堂重新装修了,厨房好像也搬到楼下,早晨6点过一点就开始做早饭,你妹的,那个厨房的风机和天然气炉子的声音就开始让人不得安宁了,大厨师们翻炒、锅碗瓢盆撞击的声音,不知道是故意还是无意的。食堂厨房的窗户大开起,声音多远都听的到。供电局在铁路边,火车的声音虽然大声,但是有规律;这个厨房的风机和天然气炉子的声音,无规律,感觉就想在耳朵边敲打,有人在尖叫,简直无法入睡。早晨那一两个多小时是最好睡的,几次都想起来骂人了,想想都是成都人了,算了,在这个论坛发个贴,看你们单位是不是有人看的到???
我想问问,6点过这么早,你们单位有人吃饭吗??
你们那个厨房里面是否可以加点防止风机震动的措施,或者隔离措施???窗门是不是可以关闭???是否可以提醒下大厨师们,注意点动作,提醒下你们的职工,叫吃的时候不要大声垮起的,饿捞了样子。
请立即安排整改,否则,个人保留向简阳市环保局、工商局、食药卫生局、简阳市人民政府进行投诉的权利。必要时将以相邻权为由,向人民法院予以民事起诉。
相邻权指不动产的所有人或使用人在处理相邻关系时所享有的权利。具体来说,在相互毗邻的不动产的所有人或者使用人之间,任何一方为了合理行使其所有权或使用权,享有要求其他相邻方提供便利或是接受一定限制的权利。相邻权实质上是对所有权的限制和延伸。
●民法通则
第八十三条 不动产的相邻各方,应当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精神,正确处理截水、排水、通行、通风、采光等方面的相邻关系。给相邻方造成妨碍或者损失的,应当停止侵害,排除妨碍,赔偿损失。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中第97-103条对邻地利用,因相邻关系而产生的截水、排水、通行、相邻防险作出了规定。
中国国家标准编辑
中国现行的国家标准为《GB 3096-2008》《声环境质量标准》和《GB 22337-2008》《社会生活环境噪声》两大标准。其中,《声环境质量标准》规定了五类声环境功能区的环境噪声限值及测量方法,适用于声环境质量评价与管理,但不适于机场周围区域受飞机通过(起飞、降落、低空飞越)噪声的影响; 《社会生活环境噪声》规定了营业性文化场所和商业经营活动中可能产生环境噪声污染的设备、设施边界噪声排放限限值和测量方法,适用于其产生噪声的管理、评价和控制。
环境噪声检测及投诉编辑
环境噪声检测测量仪器精度为 2 型及2 型以上的积分平均声级计或环境噪声自动监测仪器,其性能需符合GB3785 和GB/T 17181 的规定,并定期校验。测量前后使用声校准器校准测量仪器的示值偏差不得大于0.5 dB,否则测量无效。声校准器应满足GB/T 15173 对1 级或2 级声校准器的要求。测量时传声器应加防风罩 。
根据监测对象和目的,可选择以下三种测点条件(指传声器所置位置)进行环境噪声的测量:
a)一般户外
距离任何反射物(地面除外)至少3.5 m 外测量,距地面高度1.2 m 以上。必要时可置于高层建筑
上,以扩大监测受声范围。使用监测车辆测量,传声器应固定在车顶部1.2m 高度处。
b)噪声敏感建筑物户外
在噪声敏感建筑物外,距墙壁或窗户1 m 处,距地面高度1.2 m 以上。
c)噪声敏感建筑物室内
距离墙面和其他反射面至少 1 m,距窗约1.5 m 处,距地面1.2 m~1.5 m 高。
环境噪声对人们的工作和休息危害较大,当人们遇到噪声问题困扰时,可以先请具有国家资质的相关检测机构对环境噪声或者室内噪声进行系统、科学地检测,在拿到具有法律效力的检测报告后,如果发现其噪声确实超标,便可向物业管理公司或当地专门处理噪声污染的部门(如环保部)进行投诉,环保部门会按照国家的环保标准和有关法律对噪声超标事件依法进行处理。
国家法定计量技术研究机构、拥有多项国家声学基准、四川省内最早申请到低频噪音检测资质的中国测试技术研究院声学研究所对广大公民提倡,国家标准对环境噪声的检测控制提供了标准支撑,一旦人们遇到环境噪音困扰,或者感觉自己的居所可能超过规定的分贝值时,广大业主应当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可向相关具备检测仲裁资格的单位提出检测申请,相关单位也将依据国家标准参照检测,还大家一个宁静环境。
制定依据编辑
环境噪声标准制定的依据
环境噪声基本标准是制定环境噪声标准的基本依据。各国大都参考 ISO推荐的基数(例如睡眠30分贝),并根据不同地区、一天内的不同时间和室内噪声受室外噪声影响的修正值,以及本国和地方的经济技术条件来制定环境噪声标准。
中国的《工业企业噪声卫生标准》是以保护听力基本标准为依据,考虑到中国工业经济的现状制定的。
户外标准编辑
环境噪声引起人们烦恼的是对交谈、思考、睡眠和休息的干扰。中国环境噪声标准中的特殊住宅区,指特别需要安静的住宅区,如休养区、高级宾馆区等;居民、文教区指纯居民区和文教、机关区域;一类混合区指一般商业和居民的混合区;二类混合区指工业、商业、少量交通和居民的混合区;商业中心区指商业集中的繁华区域;工业集中区指当地政府指定的工业区域;交通干线两侧指车流量每小时100辆以上的道路两侧。表6所列的标准值为户外容许噪声级,测量点选在受噪声影响的居住建筑窗外1米,高于地面1.2米。夜间频繁出现的噪声,峰值不准超过标准值10分贝。夜间偶尔出现的噪声,峰值不准超过标准值15分贝。
城市5类环境噪声标准值如下:
类别 昼间 夜间
0类 50分贝 40分贝
1类 55分贝 45分贝
2类 60分贝 50分贝
3类 65分贝 55分贝
4类 70分贝 55分贝
各类标准的适用区域
(1)0类标准适用于疗养区、高级别墅区、高级宾馆区等特别需要安静的区域。位于城郊和乡村的这一类区域分别按严于0类标准5分贝执行。
(2)1类标准适用于以居住、文教机关为主的区域。乡村居住环境可参照执行该类标准。
(3)2类标准适用于居住、商业、工业混杂区。
(4)3类标准适用于工业区。
(5)4类标准适用于城市中的道路交通干线道路两侧区域,穿越城区的内河航道两侧区域。穿越城区的铁路主、次干线两侧区域的背景噪声(指不通过列车时的噪声水平)限值也执行该类标准。
室内标准编辑
室内噪声标准可分为住宅和非住宅两种。住宅室内噪声标准是根据生活安静的要求和所在区域环境噪声标准,参考住宅窗户条件制定的,一般不应低于所在区域的环境噪声标准20分贝。中国住宅室内的标准规定为低于所在区域环境噪声标准10分贝,因为中国城市有较多的小工厂紧靠住宅。非住宅的室内噪声标准,是根据房间用途规定的。
贵单位家属区,应该适用于1类噪声防治标准,参见下
1类 55分贝 45分贝
1类标准适用于以居住、文教机关为主的区域。乡村居住环境可参照执行该类标准。 花园街那里哇?好幸福,还有早饭蛮? 以为买房在供电局就跟着沾光? 是不是电力新村 单位内部的事,我估计你找政府解决不到! 估计悬,在里头吃饭的人还是多 路人丙 发表于 2016-9-21 07:20
是不是电力新村
花园街,不是红建路
七点过吃饭,八点过要上班,六点过煮饭是正常的
与国家电网成都市简阳供电有限责任责任公司央企做邻居好啊,还可以到它内部食堂搭伙食噻,都懂得 :lol:lol:lol:lol:lol:lol 可以蹭饭不{:mocs_3:}{:mocs_3:}支持楼主维权!权力是国家赋予的!是基本准则对事不对人,没啥不好开口的!当然赞赏楼主不骂人{:mocs_6:} zjyijunhua3 发表于 2016-9-20 23:26
花园街那里哇?好幸福,还有早饭蛮?
是贵单位的才有,小屁民没得
白塔比天高 发表于 2016-9-21 05:44
以为买房在供电局就跟着沾光?
呵呵,想多了,想多了
weck 发表于 2016-9-21 08:16
单位内部的事,我估计你找政府解决不到!
我买的房子是贵单位的吗?是私有产权吧!
国家出的民法通则是出来玩的吗??你懂相邻权吗,贵单位的规章大于国法吗??
什么叫单位内部的事??你发出的噪声影响到周围的住户,就是单位内部的事情??还好不是贵单位的职工,不然就只有呵呵了。
24米的阳光 发表于 2016-9-21 08:26
七点过吃饭,八点过要上班,六点过煮饭是正常的
版主,不是煮饭的事情,是噪声的问题!!请不要转换话题。
你不发出超过国家标准的噪声,随便你煮,全简阳人民的饭都煮了也可以呀
伊比利亚 发表于 2016-9-21 09:29
与国家电网成都市简阳供电有限责任责任公司央企做邻居好啊,还可以到它内部食堂搭伙食噻,都懂得 ...
估计难,你可以来试试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