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ndymaoj 发表于 2016-11-18 16:47

复议决定虽然对我方有利,但是市政府明显是从最轻的地方说事,仅以程序违法为由撤销了三岔派出所的注销决定
程序违法他们可以重新走一下法定程序,所以某位要跟我“死瞌到底”的领导就抓住了这一条,试图重走程序,继续注销三岔的户口。
等到让资阳中院来认定你们依据违法吧!

andymaoj 发表于 2016-11-18 16:50

一但认定依据违法,我看你们还有啥子办法来跟我“死瞌到底”

andymaoj 发表于 2016-11-21 13:10

2573了,今天资阳中院已经受理了我们不复简阳市人民政府行政复议案

andymaoj 发表于 2016-12-1 14:38

今天收到了GA局的答辩书,竟然还是死不承认收到过我们的政府信息公开,当然,那50块钱也就没有收到了。大家先看看

andymaoj 发表于 2016-12-1 14:43

没有收到我们的挂号信???
幸好我们还留有证据呀?要不真的是跳进黄河都洗不清了。

飞行员 发表于 2016-12-1 16:22

信收到过,怎么证明信里50元?

andymaoj 发表于 2016-12-1 16:44

飞行员 发表于 2016-12-1 16:22
信收到过,怎么证明信里50元?
塞钱进去的时候却是没有拍照留证,这点却是拿不出证据来。如果经办人非要说里面没有50元,那就当我没有塞钱进去嘛。只要能证明信他们是收到了的就好

andymaoj 发表于 2016-12-1 16:48

其实从最后一段前后矛盾的话就能说明他们是收到了信的嘛?
既然你没有收到信,你凭什么要回复?凭什么要履行义务???

真玉似冰 发表于 2016-12-1 22:58

佩服楼主的胆量和勇气

andymaoj 发表于 2016-12-3 12:42

2016.12.2最高人民法院宣布聂树斌无罪,这一天我也去资阳中级人民法院拿到了我们诉简阳市人民政府的开庭传票。作为被告市政府也许会感到很冤,因为复议结果对我们是有利的,要怪就怪GA局吧,官官相护的后果你们应该会预见到的。

andymaoj 发表于 2016-12-3 12:46

如果GA局依法注销了违规违法购买的城镇户口,就不会有这么都的诉讼

飞行员 发表于 2016-12-3 13:12

应该媒体跟踪报道!

andymaoj 发表于 2016-12-3 13:36

把他们整凶了,对我们不利,毕竟我们还要生活在简阳。

andymaoj 发表于 2016-12-4 15:54

按照GA局的逻辑,既然挂号信都没有收到,钱自然也肯定没有收到过。呵呵,这个逻辑非常正确。我们就等法院判决,看看法院会不会也认为你们没有收到信息公开申请。

就那么回事 发表于 2016-12-4 17:09

说到底人微言轻,再一个比你这个吸眼球的事每天都在发生,吃瓜群众估计没两个真正关心这个事进展和结果吧,各种花边新闻更吸引眼球

andymaoj 发表于 2016-12-4 17:11

呵呵,还是有不少人默默关注到的哈,看看点击量就晓得

andymaoj 发表于 2016-12-5 18:09

3000+的点击量了,希望5000时所有的诉讼都有判决结果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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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完整版本: 公安局:过而不改,是谓过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