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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怀谦
发表于 2017-2-16 17:50
国家林业局:今后“吃野味”将被法律追责
http://inews.gtimg.com/newsapp_bt/0/1146814005/641
针对近期多地食用穿山甲事件,国家林业局正式回应:中国此前法规仅对捕杀和交易野生动物者处罚,自今年1月1日起实施的新版《野生动物保护法》修订:禁止为食用非法购买国家重点保护的野生动物及其制品。今后在中国“吃野味”不仅受社会监督,也将面临法律追责。(央视记者 施韶宇)来源:央视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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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2-18 03:01
估计抓着的也是小鱼、虾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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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林业局:今后“吃野味”将被法律追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