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层现场|“因为这犯法真是太不值了”
“在禁渔期内非法捕鱼,虽然只捕获20余斤小鱼,却铸成大错,因为这犯法真是太不值了。”近日,旁听了法庭庭审的河南省淅川县香花镇刘庄村村民刘新芳十分感慨。当天,一起非法捕捞水产品案在丹江岸边公开开庭审理,100多名群众在丹江岸边宋岗码头参加了旁听。去年3月21日,周某和周青某父子在禁渔期内驾船在丹江库区水域用带电装置打鱼,共捕获小鱼20余斤。同年7月16日,二人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
今年1月初,淅川县检察院审查后决定将该案提起公诉。结合南水北调中线工程渠首“优化生态,保护水质”活动,该院与县法院沟通后决定,把该案的庭审搬到丹江宋岗码头公开审理。
在庭审现场,控辩双方经过举证、质证后,周某父子均表示认罪、悔罪,并当场表示以后一定不在禁渔期内捕鱼。合议庭经过短暂合议后,主审法官当场宣判,被告人周某、周青某因犯非法捕捞水产品罪分别被判处拘役三个月,缓刑六个月;拘役六个月,缓刑一年。
庭审结束后,检察官、法官被旁听的群众围住问长问短。65岁村民李小牛说:“我这么大岁数,还是第一回在丹江岸边参加庭审。这次庭审让我知法、懂法,明白了要时刻紧绷保护丹江水质这根弦。”
“把庭审开在丹江岸边,是非常好的普法形式,效果非常好。”参加庭审的淅川县人大代表、香花镇陈岗村党支部书记陈金柱评价说。
来源:检察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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