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华宫 发表于 2017-4-8 15:55

四川机关事业单位部分人员退休费发放政策调整

四川机关事业单位部分人员退休费发放政策调整
http://www.scol.com.cn(2017-04-08 07:13:23)来源:四川日报评论共 0 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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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刘波




  获省部级劳模荣誉等人员原按月加发退休费调整为一次性发放
  2014年9月30日及以前已获得省部级及以上劳动模范、有重大贡献的高级专家等荣誉称号,并符合国家和省原提高基本退休费计发比例条件,且在2014年10月1日及以后退休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退休时发放一次性退休补贴
  2014年10月1日及以后获得省部级以上劳动模范、有重大贡献的高级专家等荣誉称号的工作人员,在职时给予一次性奖励,退休时不再发放一次性退休补贴
  本报讯(记者 刘春华)经省政府批准,省人社厅、省财政厅近日联合出台调整机关事业单位部分人员退休费发放政策。获省部级劳模荣誉等人员,其原来按月加发的退休费调整为退休时发放一次性退休补贴,由所在单位负责发放,所需经费从原渠道列支。
  一次性退休补贴发放的范围为:2014年9月30日及以前已获得省部级及以上劳动模范、有重大贡献的高级专家等荣誉称号,并符合国家和省原提高基本退休费计发比例条件,且在2014年10月1日及以后退休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符合原有加发退休费情况的其他人员,可参照处理。
  对于2014年10月1日及以后获得省部级以上劳动模范、有重大贡献的高级专家等荣誉称号的工作人员,在职时给予一次性奖励,退休时不再发放一次性退休补贴。按照国家计划生育政策,在2015年底前只生育一个子女并申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工作人员,可在退休时发放一次性退休补贴。符合条件的工作人员退休时,其一次性退休补贴由所在单位申报、主管部门审核后,报同级人社部门核准。
  一次性退休补贴计算方法:一次性退休补贴标准=本人退休时职务(岗位、技术等级)、级别(薪级、岗位)对应2014年9月的基本工资标准×按国家和省政策规定可提高的计发比例×240个月。举例来说,假设张某在2014年9月30日前获得省劳模荣誉称号,在2019年时从正处级岗位退休,那么他退休时的一次性退休补贴=2014年9月张某所在单位正处级基本工资标准×按国家和省政策规定可提高的计发比例×240个月。
  值得注意的是,在确定“按政策规定可提高的计发比例”时,同时符合多个相同类别原提高退休费计发比例条件的,只能按其中最高的一个计发比例计算(另有政策规定的除外);同时符合多个不同类别原提高退休费计发比例条件的,可将各个计发比例累加计算。但是,按上述办法确定提高的计发比例与按照川人发〔2006〕48号文件规定的原退休费计发比例之和不得超过100%。




南华宫 发表于 2017-4-8 15:56

按照国家计划生育政策,在2015年底前只生育一个子女并申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工作人员,可在退休时发放一次性退休补贴。

南华宫 发表于 2017-4-8 15:58

获省部级劳模荣誉等人员,其原来按月加发的退休费调整为退休时发放一次性退休补贴,由所在单位负责发放,所需经费从原渠道列支。

南华宫 发表于 2017-4-8 16:00


一次性退休补贴计算方法:
一次性退休补贴标准=本人退休时职务(岗位、技术等级)、级别(薪级、岗位)对应2014年9月的基本工资标准×按国家和省政策规定可提高的计发比例×240个月。
举例来说,假设张某在2014年9月30日前获得省劳模荣誉称号,在2019年时从正处级岗位退休,

那么他退休时的一次性退休补贴=2014年9月张某所在单位正处级基本工资标准×按国家和省政策规定可提高的计发比例×240个月。


南华宫 发表于 2017-4-8 16:04





人与人不同,花有几样红。


到底还有多少不同????

伊比利亚 发表于 2017-4-8 16:22

现在简阳坝坝某家企业打工,独生子女费5元,退休了该咋算呢?求楼主解答,谢谢哈!

移动用户 发表于 2017-4-8 18:59

伊比利亚 发表于 2017-4-8 16:22
现在简阳坝坝某家企业打工,独生子女费5元,退休了该咋算呢?求楼主解答,谢谢哈! ...

这可能无。因其条例,是讲当官或国企(财政)的!

伊比利亚 发表于 2017-4-9 07:11

移动用户 发表于 2017-4-8 18:59
这可能无。因其条例,是讲当官或国企(财政)的!

唉,熟佰二古一眼袋老人这辈子命苦!

乱说 发表于 2017-4-10 13:27

无单位又找个呢\机巴单位豆老百姓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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