疯猪 发表于 2017-6-11 11:44

点赞简阳好警察:简阳女子跳河轻生拒施救,公安民警奋力托起五分钟。

原标题:女子跳河轻生拒施救 简阳公安民警跳入水中将其托起近5分钟 上岸时已累瘫

2017-06-11 转自简阳警方公众号

6月10日傍晚,简阳一女子在滨江路边因感情纠纷跳河轻生。接到报警后,简阳市公安局城南派出所的王林警官和同事赶到现场,由于情况十分紧急,王林来不及穿救生衣立即跳入水中,将女子往岸边拉,不料女子挣扎拒绝施救,王林只能将其托起避免其溺水,5分钟后,在消防官兵赶到后联合将女子救起。而此时,王警官已累瘫在地。

王林说:“我们到时女子已经跳下水了,那边水比较深,如果不及时救援女子可能有生命危险,情况太紧急了,我都没穿救生衣就跳了下去。”

由于救助及时,女子最终没有生命危险,据了解女子今年31岁,因家庭纠纷产生轻生念头。

天涯浪人 发表于 2017-6-11 11:56

正能量!

星月五金(门锁) 发表于 2017-6-11 12:23

是现在信息传递太快,还是生活太好、不想过的太多?何必呢!!

穷人 发表于 2017-6-11 12:34

为情所困的痴情女?可能是男人有人了。
想不通才轻生。

周先生 发表于 2017-6-11 13:07

看看

江南双 发表于 2017-6-11 13:22

赞一个,请不要命的远离沱江河。沱江河又没招惹你们

愚人魏 发表于 2017-6-11 13:27

正能量。现在警察又有雷峰了。点赞

暴牙齿 发表于 2017-6-11 14:13

我觉得如此浪费警力,还是应该取起!没有扛不过去的坎坎坷坷,面对生活压力当自强!

胖嘟嘟阿雪 发表于 2017-6-11 15:32

为王警官点赞

涛声-依旧 发表于 2017-6-11 15:50

居然认识其中一个民警

良木林先生 发表于 2017-6-11 15:52

让他去死,救啥子救,这女人有权利选择自己生死

我爱你走 发表于 2017-6-11 16:01

死的勇气都有,没活的勇气?

真玉似冰 发表于 2017-6-11 16:58

生命诚可贵 珍惜生命 为孩子 为父母 更是为了自己

简约阳光 发表于 2017-6-11 17:50

为简阳警察点赞!包括辛苦值勤的交警。

轩辕鉴 发表于 2017-6-11 20:17

哎,这种自己生命都不珍惜的救什么啊,还要警察闹着生命危险去救。

寂寞的鸵鸟 发表于 2017-6-12 10:17

为简阳警察点赞!

骑马过海 发表于 2017-6-12 16:19

为警警察点赞!女的救上来打一顿再让她走,不然今后还要害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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