候老三 发表于 2017-6-25 20:54

谁叫咱们是贫农

andymaoj 发表于 2017-6-25 23:40

谁叫咱们没关系?

andymaoj 发表于 2017-6-26 11:11

59Sir 发表于 2017-6-25 19:00
事情不该这么复杂

历史遗留问题
就好比当年的“拨乱反正”一样,要让他们依法纠错,是需要很大的勇气的。。。。。。。。

懒得鸟你 发表于 2017-6-26 22:28

我唯一能做的就是帮你顶一下

小渔翁 发表于 2017-6-26 22:44

幸福巷 发表于 2017-6-23 10:09
玩论坛谁不备几件马甲~~~比如我也和你毫不相关,不也在回你的贴子么,至于是“死磕”还是赞同,请参考天涯 ...

简阳论坛所有管理员都不可能因为和谁的关系好就出卖网友信息,除非是公安机关按照法定程序要求查询。前几次有派出所的警察没有合法程序要求我们查询网友信息,我们管理员都是回绝了的。简阳论坛的管理员有这个职业操守,你作为版主不应该说出这么不负责任的言论吧!

andymaoj 发表于 2017-6-26 23:01

小渔翁 发表于 2017-6-26 22:44
简阳论坛所有管理员都不可能因为和谁的关系好就出卖网友信息,除非是公安机关按照法定程序要求查询。前几 ...

我赞同你们的做法,网友个人信息受法律保护。所以我向纪委反应了这个线索。如果他们真的有心查这个久拖不决,有故意打击报复,故意刁难之嫌疑的不作为,乱作为的话,那他们应该会找你们取证的。

小渔翁 发表于 2017-6-26 23:26

出卖和故意泄露个人信息不仅是道德层面的问题,而且还涉嫌违法犯罪,将被追究法律责任。论坛管理员这点意识还是有的,所以请网友放心!

andymaoj 发表于 2017-6-27 11:03

谢谢管理将本贴设为头条,
虽然在头条上占了差不多有一个星期的时间了,但依然没有收到任何官方回复,看来问题却是很复杂,很难办。
查不查里面的违法乱纪我觉得都无所谓了,
解决问题才是我们的目的。

雄州居士 发表于 2017-6-27 13:16

其实问题本身不复杂大家都懂的

andymaoj 发表于 2017-6-27 17:06

雄州居士 发表于 2017-6-27 13:16
其实问题本身不复杂大家都懂的

主要是有人打击报复,故意刁难

andymaoj 发表于 2017-6-27 17:18

今天下午,我姐收到了公安22日邮寄的《户口注销通知单》。
今天是27日,从简阳至双流为什么要等5天才收到呢???
MD,有人故意装怪,只写联系地址,联系人,不写联系电话,致使投递员无法联系到人,所以就一直放在邮局
要不是我打电话到公安局问邮件单号,估计都该退回去了???????

今天就出发啦 发表于 2017-6-28 13:13

雄州居士 发表于 2017-6-27 13:16
其实问题本身不复杂大家都懂的

问题本身不复杂,但一个的处理结果会影响一大遍,当时买城镇户口的人不少,现在又涉及一些人重大利益分配的问题,就不好办了。

andymaoj 发表于 2017-6-28 14:44

今天就出发啦 发表于 2017-6-28 13:13
问题本身不复杂,但一个的处理结果会影响一大遍,当时买城镇户口的人不少,现在又涉及一些人重大利益分配 ...

有法可依的事情,有什么不好办的呢?依法办事就行。难道政府为了政府利益就牺牲老百姓的合法利益????
双重户口的问题,早在2013年初房姐龚爱爱事发,全国范围内就开始清理了,
我们的公安部门是怎么清理的??他们尽职没有????

andymaoj 发表于 2017-6-30 12:43

公安还是要注销原始户口,保留违法买卖的城镇户口
今天已向市政府提交行政复议申请。希望我们的市政府真的能依法行政。

andymaoj 发表于 2017-7-4 08:36

2017年6月19日,我到简阳市纪委和简阳市法制办公室反映了简阳市公安局户政中队相关人员在办理我姐双重户口注销问题中存在的的严重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和打击报复的“微腐败”。也许是在简阳市纪委或者市法制办的过问之下,在反映后的第二天,简阳市公安局终于在6月21日下发了新的《户口注销通知单》。这件事好似表面得到了解决。但对于简阳市公安局户政中队相关人员的“微腐败”却没有予以处理。这样“一改了之”的“微腐败”仅仅帮忙解决了问题却不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这样的“微腐败”治理有何意义???希望简阳市纪委依法依规对户政中队相关人员存在的“微腐败”给予处理,以对我一年来的辛苦维权一个交待。

月之小丑 发表于 2017-7-4 12:06

既然已经是城镇户口,就应当注销原户口,不能是看见利益就想保留原户口,既然你都说了违法买卖城镇户口,那么你城镇户口已经用了这么多年,应当保留,唉,一切还是利益所使啊

andymaoj 发表于 2017-7-4 12:42

月之小丑 发表于 2017-7-4 12:06
既然已经是城镇户口,就应当注销原户口,不能是看见利益就想保留原户口,既然你都说了违法买卖城镇户口,那 ...

虽然这里面却是牵涉到利益 问题,
但我们现在不讨论利益的问题哈
我们讨论依法治国和依法行政的问题
双重户口的注销就是保留合法,注销非法,这是原则性的问题
房姐龚爱爱买了北京的户口,而且在北京有房有业经常居住,但事发后北京市公安局为什么要注销她的北京户口。就是因为她的北京户口是非法取得的

天聪 发表于 2017-7-4 12:57

迁走了就会注销原户口,如果现在是注销原户口应该很简单吧。如果你想把现在的户口注销保留原来的户口恐怕不行吧!特别是原来的户口为农村户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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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完整版本: 来看他们“踢皮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