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米的阳光 发表于 2017-6-24 17:37

成都一女子闯海螺沟禁区身亡 法院:景区不担责

游客擅闯景区禁区发生意外,景区究竟要不要担责?成都游客黄女士因擅自闯入海螺沟禁区后受伤致死,其家属起诉旅行社和景区要求赔偿,成都高新区(微博)人民法院审理后判决,赔偿责任上,家属承担七成,旅行社担责三成,海螺沟景区在尽到安全保障义务和及时搜救义务的情况下,不承担赔偿责任。6月22日,成都商报记者从海螺沟景区了解到,这是海螺沟遭遇的首起因违规穿越而成为被告的事例。据悉,黄女士系擅自穿过警戒线横跨河道,在河道内摔伤后致死。此案的裁判,再次为那些喜欢擅闯禁区的游客,敲响了安全和法律的警钟。近年来,游客在旅行途中擅闯景点禁区的事件频繁发生,特别是川西地区的众多无人区景区,一直是冒险者们频繁擅闯的区域,也因此酿成了很多的伤亡悲剧。游客擅闯景区发生意外屡见不鲜。图为山东男子违规穿越亚丁高反不幸遇难 搜救队伍转移其遗体 尹世宇摄成都商报记者调查采访了解到,每年仅稻城亚丁景区接到救援请求就有近百起,因此产生高额的搜救成本和伤亡事故,但这并没有真正阻挡冒险者的步伐。为此,川内多家景区在采访中表示,今后将通过实施有偿搜救、主动起诉擅闯者等方式,避免类似安全事故的发生。成都商报客户端记者 蒋麟

24米的阳光 发表于 2017-6-24 17:37

注意安全

毅尤未尽 发表于 2017-6-24 19:32

擅闯禁区,罚款呀,罚个倾家荡产,我看谁还敢!

Xm高老庄 发表于 2017-6-24 19:36

我觉得不负责是对的!国人就是喜欢扯经,说了禁区非要去作死!

愚人魏 发表于 2017-6-24 20:30

乱跑。自毁生命

移动用户 发表于 2017-6-24 23:47

愚人魏 发表于 2017-6-24 20:30
乱跑。自毁生命

说好听,叫,户外生存体验!反之为,自寻死路,拦都拦不住!

十二 发表于 2017-6-25 10:51

顶法院一个,没有规矩的行为是对社会的伤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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