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先生 发表于 2017-7-7 17:41

是的

小涛 发表于 2017-7-7 18:20

丿舟舟灬 发表于 2017-7-7 16:50
2017契税最新规定
2017-02-20东兰 劳动法资讯
  契税是指以所有权发生转移变动的不动产为征税对象,向产 ...
税是依据买家买入住房套数,面积,以及住房性质决定,有高有低。
规定:70年土地使用权商品房买入,
买家首套房买入前提90平米以下契税1%,90平米以上契税1.5%,二套房买入90平米以下契税1.5%,90平米以上契税2%,三套以及三套以上契税3%,
50年,40年土地使用权商住房,商业房买入,不论套数和面积,契税都是3%没有优惠。


好像二套房也不至于4%的税率哦我看了很多资料 你发的我也看了 没得哪一条要求缴纳4%契税 而且我的二套房不足90平米 是98.5

家乡的河 发表于 2017-7-7 20:02

恍若初见 发表于 2017-7-7 14:19
我12年买房。14年交税4%,怎么回事,如何退税。谁有相关部门联系方式

直接到办证大厅地税窗口咨询

战乱乌鸦 发表于 2017-7-7 20:16

简阳市房地产管理局关于关闭《简阳市房地产信息网》的公告 《简阳市房地产信息网》(www.jysfgj.cn)是原用于简阳市商品房网签操作及商品房网签合同查询的平台。2016年8月,简阳市商品房网签系统升级为成都数字房产网上政务大厅,为了信息安全,我局将于2017年6月24日关闭《简阳市房地产信息网》(www.jysfgj.cn)。在简阳市购买了商品房并签订了商品房网签合同的群众可在成都数字房产网上政务大厅(http://qxwq.zw.cdfgj.gov.cn/login.html)上查询。简阳市房地产管理局2017年6月22日

战乱乌鸦 发表于 2017-7-7 20:19

简阳关于少收钱的政策都执行得很慢

没有名字 发表于 2017-7-7 21:08

丿舟舟灬 发表于 2017-7-7 16:53
你的应该是按照2套房收的,4%没问题

意思只要买二套房就是4%吗??

没有名字 发表于 2017-7-7 21:11

小涛 发表于 2017-7-7 18:20
税是依据买家买入住房套数,面积,以及住房性质决定,有高有低。
规定:70年土地使用权商品房买入,
买家 ...

我一个朋友也说以前交的4%,当时我还不信,现在听你说,看来是真的了。

愚人魏 发表于 2017-7-7 21:25

去理顺

米柒 发表于 2017-7-7 22:13

以前二套房是4%哈,没有税收优惠,原来的政策和现在不一样,还有成都是3%,资阳是4%

洪湖水浪打浪 发表于 2017-7-7 22:29

关于调整房地产交易环节契税营业税优惠政策问答口径一、问:此次房地产交易环节契税优惠政策调整的主要内容是什么? 答:此次政策调整适当加大了个人购买住房的税收优惠力度,体现了对居民自住和改善性住房需求的支持。具体是将个人购买住房契税优惠范围由家庭唯一住房,扩大到家庭第二套改善性住房,并不再区分普通住房和非普通住房。即:对个人购买家庭唯一住房(家庭成员范围包括购房人、配偶以及未成年子女,下同),面积为90平方米及以下的,减按1%的税率征收契税;面积为90平方米以上的,减按1.5%的税率征收契税。对个人购买家庭第二套改善性住房,面积为90平方米及以下的,减按1%的税率征收契税;面积为90平方米以上的,减按2%的税率征收契税。 《通知》规定,北京、上海、广州、深圳市不适用个人购买家庭第二套及改善性住房的税收优惠政策。 二、问:此次房地产交易环节营业税优惠政策调整的主要内容是什么? 答:此次政策调整适当加大了个人转让住房营业税的税收优惠力度。对个人转让购买2年以上(含2年)的非普通住房,由差额征收营业税调整为免征营业税。即:个人将购买2年以上(含2年)的住房对外销售的,不区分普通、非普通住房,一律免征营业税。 《通知》规定,北京、上海、广州、深圳市不适用新营业税优惠政策,仍按原政策执行。 三、纳税人如何申请享受契税优惠政策? 答:《通知》规定,纳税人申请享受契税优惠的,根据纳税人的申请或授权,由购房所在地的房地产主管部门出具纳税人家庭住房情况书面查询结果,并将查询结果和相关的住房信息及时传递给税务机关。暂不具备查询条件而不能提供家庭住房查询结果的,纳税人应向税务机关提交家庭住房实有套数书面诚信保证,诚信保证不实的,属于虚假纳税申报,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的有关规定处理,并将不诚信记录纳入个人征信系统。《通知》规定,按照便民、高效原则,房地产主管部门应按规定及时出具纳税人家庭住房情况书面查询结果,税务机关应对纳税人提出的税收优惠申请限时办结。 四、《通知》对营业税优惠政策的征收管理和操作落实做了哪些规定? 对于营业税优惠政策,《通知》规定,办理免税的具体程序、购买房屋的时间、开具发票、非购买形式取得住房行为及其他相关税收管理规定,仍按照《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建设部等部门关于做好稳定住房价格工作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5〕26号)、《国家税务总局 财政部 建设部关于加强房地产税收管理的通知》(国税发〔2005〕89号)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房地产税收政策执行中几个具体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5〕172号)的有关规定执行。 五、如何理解新契税优惠政策执行时间? 答:《通知》自2016年2月22日起执行。凡是于2016年2月22日及以后到税务机关申报缴纳房地产交易契税、符合《通知》规定税收优惠条件的,均可享受优惠税率。 六、如何理解新营业税优惠政策执行时间? 答:《通知》自2016年2月22日起执行。有关营业税优惠的具体执行时间按照现行营业税政策规定执行。

洪湖水浪打浪 发表于 2017-7-7 22:34

有时间限制   在政策出台前开发商向地税部门 办理了契税手续的,都按照老规矩结算的,想得到政策减免   你懂的、、

丿舟舟灬 发表于 2017-7-8 05:33

你最好还是亲自去税务局问一哈,应该能给你一个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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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完整版本: 莫名其妙多交了将近一万契税 ZF电话打不通 网页也打不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