钉子 发表于 2017-7-26 19:04

简阳以后有哪些跳坝坝舞的地方或许违法,我们来细数一下!执法局不管或将渎职!

四川拟规定居民楼200米内跳坝坝舞最高或罚2000元

2017-07-26成都商报


▲早前大成网的策划倡议活动现场图 图文无关

今日,《四川省环境保护条例(修订草案)》(简称《条例》)提请四川省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

记者注意到,此次《条例》修订特别增加了土壤、噪声、畜禽养殖等过去尚属环保薄弱领域的污染防治规定,并加大了环境违法处罚力度,新增了部分处罚条款。其中被市民广泛诟病的噪音污染防治,细化了多种不同噪音的谁来管、怎么管的问题,并提出了处罚规定。

对于坝坝舞的噪音污染,《条例》规定,居民楼200米范围内跳坝坝舞将由城管部门责令改正,予以警告,拒不改正的个人最高将被处于2000元的罚款。

环境违法处罚更严 六种行为将按日计罚

修订后的条例由原来的五十四条增加到七十五条,其中,有哪些新的亮点和特色?

四川省环保厅厅长于会文介绍,除了专门提出“保障生态环境安全”,规定了生态红线、生态补偿、生态损害修复等内容,增加了畜禽养殖污染防治相关内容,将“两法衔接”明确写入四川省条例外,《条例》还加大了环境违法处罚力度,细化了按日连续计罚情形,确了六种按日计罚行为,比国家条例增加了1个条款和3种情况。

“新环保法规定,地方法规可以根据需要增加按日连续处罚的违法行为种类,因此《条例》规定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经营者有六种行为之一,被责令整改但拒不改正的,可以实行按日连续处罚。”

六种行为包括:没有依法取得排污许可证排放污染物的;

违法排放、倾倒重金属、持久性有机污染物、危险废物等有毒物质的;

超过国家或地方规定的污染物排放标准,或者超过重点污染排放总量控制排放污染物的;

通过烟气旁路、暗管、渗井、渗坑、灌注或者篡改、伪造监测数据,或者不按照规定运行防治污染设施等逃避监管的方式排放污染物的;

排放法律法规规定禁止排放的污染物的;

以及其他违法排放污染物的。

此举也透露四川重拳治理违法排放污染物的决心。

首次对噪声污染防治做详规 违规夜间施工最高罚5万

遭遇噪声污染谁来管?怎么管?这个备受普通市民关注的噪音污染难题,《条例》做出了比较详细的规定。

于会文介绍,噪声污染在整个环境污染投诉中占比重较大,《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虽已出台20年,但规定较为原则,缺乏可操作性,“没有明确的处罚条款”。而此次《条例(修订草案)》首次对噪声污染防治做了详尽规定,明确在居民楼、博物馆、图书馆和被核定为文物保护单位的建筑物内以及学校、医院、机关周围200米范围内,禁止从事产生噪音和振动污染的生产、娱乐、集会等相关活动。” 违反规定者,将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城市管理综合执法部门责令改正,予以警告;拒不改正的,对个人处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对单位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

“这也就是意味着,今后在居民楼200米内跳坝坝舞,市民举报将有专门的部门来管,处罚也将有法可依。”省环保厅相关负责人告诉成都商报记者,以后市民在遭遇噪声污染将不会出现投诉难,《条例》明确,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对本行政区域的环境噪声污染防治实施统一监督管理,具体负责工业噪声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城市管理综合执法部门或者县级以上地方政府确定的部门负责负责对建筑施工噪声、社会生活噪声实行监督管理。

同时,除抢修、抢险作业外,禁止高考、中考期间在噪声敏感集中区产生环境噪声污染。如果违反拒不改正,对个人处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对单位处2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而在环境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进行产生环境噪声污染夜间施工作业的,也将由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城市管理综合执法部门责令改正,处2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

成都商报客户端记者 李彦琴

钉子 发表于 2017-7-26 19:08

滨江路、中心广场、医院路、凌江虹缘,这些闹麻了的跳舞的地方,未来都会违法对吧!

周先生 发表于 2017-7-26 19:10

对的

疯猪 发表于 2017-7-26 19:16

明确在居民楼、博物馆、图书馆和被核定为文物保护单位的建筑物内以及学校、医院、机关周围200米范围内,禁止从事产生噪音和振动污染的生产、娱乐、集会等相关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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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就是说,人民医院外面那些天到黑都在胡吼乱叫的老头老婆婆可以赶走了对吗?学校、医院、居民楼外面的恶心噪音污染这么多年,应该结束了吧。

老有所乐应该支持,可是这种自私自利只顾自己开心不顾他人反感的行为真的应该狠狠治理一下!

andymaoj 发表于 2017-7-26 19:18

简阳怕是没几处合规的罗

万丰 发表于 2017-7-26 19:21

人民公园那里违法?先有公园,后有楼房!应该把房子拆了

愚人魏 发表于 2017-7-26 20:08

整吗、老些老东西要找政府、城管、执法部门及单位撕卵子的

加菲 发表于 2017-7-26 20:16

这噪音由城管负责

普通简阳人 发表于 2017-7-26 20:33

怕也只是说说而已

洪湖水浪打浪 发表于 2017-7-26 20:34

可以多件

洪湖水浪打浪 发表于 2017-7-26 20:37

建些室内的公共文化娱乐场所    供老年人

毅尤未尽 发表于 2017-7-26 22:06

有法不依,执法不严的事情还少了吗?我敢说这个条例开始实施了,也没得办法执行下去,这些老大爷老大娘哪个敢去惹,哪个敢去管?

爱羊肉汤 发表于 2017-7-26 22:15

惹不起大妈些,文革流毒的多很,喜欢武斗

兴志勃勃 发表于 2017-7-26 22:36

坚决拥护!!!
限定建筑行业的噪声为70分贝,她们哪里才止70嘛

阳峰 发表于 2017-7-26 23:39

看效果和执行力了哈。

周先生 发表于 2017-7-27 06:28

看看就好

一朵小甘甘 发表于 2017-7-27 11:19

是该管哈咯

樊大爷 发表于 2017-7-27 12:55

这样的话政府要多想想办法了。我看现在简阳城里所有的空旷点的坝子或者广场200米内都有住宅。虽然可以不扰民,但是我还是觉得广场舞应该支持,没有这项健身活动那么他们去干嘛?打牌么。希望政府在禁止的情况能找几个指定地点给他们活动。

骑马过海 发表于 2017-7-27 13:26

不是成都人 发表于 2017-7-27 15:12

两难问题,关键是看相关部门是否想法去整改。
比如划定固定的区域和固定时间内,可以跳可以唱,在其他非划定区域,或者时间段内,为非法。
另外,这个执行的难度也相当的大,
据说当初花园街、医院路这边大爷大妈些,是因为上了省媒体,相关部门才下决心,缩减了部分其部分活动区域,否则这边估计都要被他们占完了: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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