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渔翁 发表于 2017-12-18 17:52

简阳市超标电动自行车上户宣传再掀高潮

为加强简阳市电动自行车管理,维护道路交通秩序,保护交通参与者的生命财产安全和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办法》《四川省非机动车管理规定》《成都市非机动车管理条例》《成都市电动自行车产品目录管理办法》《关于成都市地方性法规在简阳市实施有关问题的决定》等法律法规、国家标准的规定,2017年1月1日起在简阳市实施“超标”电动自行车三年过渡期管理。


简阳市从2017年6月起,在全市范围(含托管给高新区的12个乡镇和3个村)逐步开展电动自行车集中登记上户工作,发放成都市电动自行车牌证及临时通行证。此次集中登记上户工作将于2017年12月31日结束,逾期将不再办理“超标电动自行车”上户。
为进一步促进“超标电动自行车”车主办理上户,12月18日,简阳市公安局交警大队深入简城街道办召开电动自行车上户工作推进会,向村(居)组干部讲解电动自行车登记上牌的重要性,希望村(居)干部积极开展宣传,促进电动自行车登记上牌。同时,组织巡逻一中队、东城中队,联合简阳电视台、简城街道交管办、射洪坝街道交管办等单位,在简城街道香港城广场、北门执勤点、射洪街道江月路口、简城九义校、简城一小、旭海广场、雄州广场等人口密集场所设立现场咨询点,积极开展电动自行车上户宣传工作,提高电动自行车上户率,推动电动自行车规范管理。


活动中,大队民警一是向广大群众发放了安全宣传资料,讲解电动自行车交通安全知识,耐心解答群众关心的电动自行车上户“如何办理、如何收费”等问题。二是督促“超标电动自行车”所有人及时到就近上牌点办理“超标电动自行车”上户手续,依法取得成都市电动自行临时通行证。三是要求相关负责人要自觉遵守相关法律法规,明确严禁销售不符合国家标准的电动自行车,禁止拼装或改装电动自行车;四是倡导广大交通参与者养成良好的行车习惯,自觉摒弃交通陋习;新购的符合标准的电动自行车,要及时到公安交通管理门办理登记。


活动中,共发放宣传资料16000余份,接受群众咨询650余人次,集中宣传取得较好效果。








南唐遗少 发表于 2017-12-18 18:05

沙发

简州书生 发表于 2017-12-18 18:11

点赞

谢良 发表于 2017-12-18 18:23

看看

江南双 发表于 2017-12-18 19:11

电动自行车看来以后不好卖了

垃圾西门子 发表于 2017-12-18 19:38

看看

愚人魏 发表于 2017-12-18 20:02

支持

见证家乡变化 发表于 2017-12-18 20:27

今天北门桥也看见了

伊比利亚人 发表于 2017-12-18 20:39

这是熟佰二古一每曰的交通必备工具!

°信念〃 发表于 2017-12-18 23:40

电动车不符合安全标准就取缔……什么叫过渡?新规跑15不晓得是哪个猪脑壳想出来的……比走路还慢

真金 发表于 2017-12-19 14:55

请问正中街的用户在何处上牌??

露天坝 发表于 2017-12-19 17:40

简阳锦江家园 发表于 2017-12-19 19:25

上牌如果丢失能找回来我就服了你们了,上了牌不管事不知道有啥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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