谁是孩子的第一监护人
根据《民法通则》的规定,未成年人的监护人按照以下原则来确定:一、未成年人的父母是未成年人的监护人。二、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经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的,由下列人员中有监护能力的人担任监护人:(一) 祖父母、外祖父母;(二) 兄、姐;成都律师scwdls.cn(三) 关系密切的其他亲属、朋友愿意承担监护责任, 经未成年人的父、母的所在单位或者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同意的。三、对担任监护人有争议的,由未成年人的父、母的所在单位或者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在近亲属中指定。对指定不服提起诉讼的,由人民法院裁决。四、没有第一条、第二条规定的监护人的,由未成年人的父、母的所在单位或者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担任监护人。由以上内容可知,孩子的第一监护人是父母,父母无能力行使监护权时,孩子将由祖父母、兄姐进行监护。 分家产的时候好像也是一套一套的,复杂得很 唉,太难扯了,为了钱啥子花样都有,看各人的良心! 24米的阳光 发表于 2017-12-20 16:35分家产的时候好像也是一套一套的,复杂得很
是的,很多时候就是要证明你的只是你的,稍不注意可能你以为是自己的 结果跟自己半毛钱关系都没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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