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知道不知道 发表于 2018-2-5 23:07

城管也可以开罚单

重大消息
继2018年中央一号文件公布后
又有新文件传来
住建部等6部门联合发布《六部委联合发文推进城市管理领域综合执法》(下称《通知》),决定在广州、济南、杭州、成都等15个城市开展行使交通管理等5方面16项行政处罚权试点工作。
其中,《通知》指出:
在交通管理方面,城管可试点行使侵占城市道路、违法停放车辆等的行政处罚权。

(点击查看大图)
试点5方面16项行政处罚权
根据通知,试点城市的城市管理执法部门可以实施上述范围内法律法规规定的行政处罚权及有关的行政强制措施。
譬如
1
在环境管理方面
试点行使社会生活噪声污染、建筑施工噪声污染、建筑施工扬尘污染、餐饮服务业油烟污染、露天烧烤污染、城市焚烧沥青塑料垃圾等烟尘和恶臭污染、露天焚烧秸秆落叶等烟尘污染、燃放烟花爆竹污染等的行政处罚权。
2
在工商管理方面
试点行使户外公共场所无照经营、违规设置户外广告的行政处罚权。
3
在交通管理方面
试点行使侵占城市道路、违法停放车辆等的行政处罚权。
4
在水务管理方面
试点行使向城市河道倾倒废弃物和垃圾及违规取土、城市河道违法建筑物拆除等的行政处罚权。
5
在食品药品监管方面
试点行使户外公共场所食品销售和餐饮摊点无证经营、违法回收贩卖药品等的行政处罚权。
15个试点城市
浙江省杭州市
河北省秦皇岛市
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
辽宁省盘锦市
吉林省四平市
江苏省丹阳市
江西省新余市
山东省济南市
河南省开封市
湖北省黄冈市
湖南省邵阳市
广东省广州市
广西壮族自治区柳州市
四川省成都市
贵州省福泉市
试点时间
自2018年1月开始,至2018年9月底结束。
区别
那这次新规跟以往有什么不一样呢?
区别可就大咯!
▼▼▼▼▼
以往,城管或协警只是协助交警管理非机动车、人行道的乱停问题(注意“协助”二字),虽然偶尔会被贴上违停提醒单,但这些违法记录会再上报给交警,由交警审核是否要进行处罚。也就是说,以往城管或协警贴的违停提醒单,不一定真的罚。
但是,随着试点实施方案出台,意味着城管开出的罚单,同样具有处罚效力!

简言之,
以后如果收到城管贴的罚单,
该罚款罚款,该扣分扣分。

周先生 发表于 2018-2-6 11:32

早就可以开了
街上老太婆都在开

CCTV5 发表于 2018-2-6 15:51

对的

骑马过海 发表于 2018-2-6 16:13

早就开始了吧,协警比正式警都牛B啊

爱羊肉汤 发表于 2018-2-6 16:13

爱羊肉汤 发表于 2018-2-6 16:15

成都说了不执行得嘛

夜月洞主 发表于 2018-2-6 16:16

各家各户,鸡鸭小心。

回家了 发表于 2018-2-6 16:26

开,鼓励支持!把乱停乱放罚安逸!

weck 发表于 2018-2-6 16:28

我反正很少乱停乱放,如果有都是迫不得已,被处罚了我就认。我是宁愿多走几步路,停远一点,都不愿意给别人添麻烦的人

露天坝 发表于 2018-2-6 16:29

垃圾西门子 发表于 2018-2-6 16:47

看看

爱羊肉汤 发表于 2018-2-6 17:25

成都城管:暂不会对违停贴罚单 职权仍在交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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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小时前 · 成都商报官方帐号
近日,一则消息广为流传:住建部等六部委印发通知,决定在成都等15个城市开展集中行使环境保护管理、工商管理、交通管理、水务管理、食品药品监管5方面16项行政处罚权试点工作。其中一项即为在交通管理方面,城管可试点行使侵占城市道路、违法停放车辆等的行政处罚权。

今日上午,成都商报记者向成都市城管委负责法规、改革及执法工作的相关负责人咨询后获悉,成都城管暂时不会对违停车辆执行处罚。城管执法的相关负责人则称,暂时还没听到成都要执行这一试点,查处违停职能仍在公安交管部门。

记者查询到上述文件,这份文件的名称为《住房城乡建设部、公安部、环境保护部、水利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国家食药监总局关于印发城市管理执法部门集中行使5方面16项行政处罚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发文时间为:2017年年底,提出的试点时间为2018年的1月--9月底。15个试点城市分别为:浙江省杭州市、河北省秦皇岛市、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辽宁省盘锦市、吉林省四平市、江苏省丹阳市、江西省新余市、山东省济南市、河南省开封市、湖北省黄冈市、湖南省邵阳市、广东省广州市、广西壮族自治区柳州市、四川省成都市、贵州省福泉市。

根据通知,试点城市的城市管理执法部门可以实施上述范围内法律法规规定的行政处罚权及有关的行政强制措施。譬如,在环境管理方面,试点行使社会生活噪声污染、建筑施工噪声污染、建筑施工扬尘污染、餐饮服务业油烟污染、露天烧烤污染、城市焚烧沥青塑料垃圾等烟尘和恶臭污染、露天焚烧秸秆落叶等烟尘污染、燃放烟花爆竹污染等的行政处罚权。

在工商管理方面,试点行使户外公共场所无照经营、违规设置户外广告的行政处罚权。

在交通管理方面,试点行使侵占城市道路、违法停放车辆等的行政处罚权。

在水务管理方面,试点行使向城市河道倾倒废弃物和垃圾及违规取土、城市河道违法建筑物拆除等的行政处罚权。

在食品药品监管方面,试点行使户外公共场所食品销售和餐饮摊点无证经营、违法回收贩卖药品等的行政处罚权。

在通知发出的一个多月时间内,多地都流传“城管要对机动车违停贴罚单”,之后当地媒体又证实:“暂无方案”。比如,昨日齐鲁晚报就刊发报道,同样身为试点城市的济南,“尚无具体的试点实施方案,违停处罚权仍在交警部门”。

同样,成都本地也有相关消息,称城管可对违停车辆贴罚单。为此,今日上午,成都商报记者询问了成都市城管委负责法规、改革和执法的相关负责人。对于成都城管是否将试点处罚违停车辆,几位负责人都表示:“暂时不会,处罚违停车辆的职权仍在公安交管部门”。

另据成都商报记者了解,成都城管已经在按照住建部等上级部门指示,对城市规划、建设、管理领域的执法职能进行整合,原分属不同部门的一些执法权,已经划到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

°信念〃 发表于 2018-2-6 19:33

这个我觉得可以

愚人魏 发表于 2018-2-6 22:21

鱼龙混杂

凤凰山人 发表于 2018-2-6 22:47

法制化,没有规矩不成方圆,没有执法能力的部门就没有存在的价值。

水无香 发表于 2018-2-7 00:17

城管开罚单?!法律依据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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