灬永远有多远灬 发表于 2018-6-12 17:24

TW人民幸运,天天乱骂执政者,都没事,不然监狱根本关不住,难怪别人大部分想独立。

世界和平 发表于 2018-6-12 18:23

任何人不能口无遮拦,任何人也都没有凌驾于法律之上的权利
站在吃瓜群众的角度来看,现在的执法人员一副刚正不阿的样子但楼主能把人家的微信公布出来究竟是心眼太小还是报复呢
对于执法是没错,但在人家结婚不能说通融但是在没有影响交通的情况下觉得还是能理解就理解不是么?

世界和平 发表于 2018-6-12 18:29

楼主还没结婚,到你结婚的时候不希望遇到这样的事吧
口口声声公职人员,人家说的对难道不是为人民服务,
心眼这么小也就只有止步于此了

万丰 发表于 2018-6-12 18:34

端碗吃肉,放碗骂人

weck 发表于 2018-6-12 18:39

楼主发帖本为讨说法,结果或可能成为神助攻。

24米的阳光 发表于 2018-6-12 18:52

不清楚情况

CCTV5 发表于 2018-6-12 18:53

强势围观中

CCTV5 发表于 2018-6-12 18:55

看到这么多人骂楼主小心眼我就放心了

海布里之王 发表于 2018-6-12 19:26

现在我们是一言堂?只能唱赞歌?好像是

andymaoj 发表于 2018-6-12 19:43

现在网路上只要一提到“官”(本指官员,泛指一切吃皇粮之人),就会遭来网友攻击,就像阶级斗争一样,为什么会这样呢???这是值得我们深思的问题。

碧海云天 发表于 2018-6-12 19:48

灬永远有多远灬 发表于 2018-6-12 16:08
骂公职人员?想怎么解决??公职人员高人一等???公职人员不是人民的仆人吗?为什么骂不得? ...

赞同

蔓延的悲伤 发表于 2018-6-12 21:16

大家不要断章取义。事实是怎样。没有人知道

万丰 发表于 2018-6-12 21:30

灬永远有多远灬 发表于 2018-6-12 17:24
TW人民幸运,天天乱骂执政者,都没事,不然监狱根本关不住,难怪别人大部分想独立。 ...

你去TW啊

tcct88 发表于 2018-6-12 21:35

10号腾讯有条视频新闻,标题叫:电影巨星在颁奖礼上大骂:特朗普去死 全场鼓掌雷动

一诺千金去去去 发表于 2018-6-12 21:58

发条罗 发表于 2018-6-12 12:15
警察是统治阶级为维护统治秩序而设置的武装性质的治安行政力量,是阶级专政的重要工具之一。接其执行的任务 ...

《民法通则》第一百零一条规定,“公民、法人享有名誉权,公民的人格尊严受法律保护,禁止用侮辱、诽谤等方式损害公民、法人的名誉。”所谓名誉,是一个公民、一个法人的品德、才干、信誉等在社会中所获得的社会评价。名誉权是指公民或法人对自己在社会生活中所获得的社会评价即自己的名誉,依法所享有的不可侵犯的权利。
法人的名誉表示社会的信誉,这种信誉是法人在比较长的时间内,在它的整个活动中逐步形成的,特别是企业法人的名誉,反映了社会对它在生产经营等方面表现的总的评价。法人的名誉往往对其生产经营和经济效益发生重大的影响,因此,公司法人是有名誉权的。《民法通则》第一百零一条规定:“公民、法人享有名誉权,公民的人格尊严受法律保护,禁止用侮辱、诽谤等方式损害公民、法人的名誉。”第一百二十条规定:“公民的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受到侵害的,有权要求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并可以要求赔偿损失。法人的名称权、名誉权、荣誉权受到侵害的,适用前款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第一百四十条第二款规定:“以书面、口头等形式诋毁、诽谤法人名誉,给法人造成损害的,应当认定为侵犯法人名誉权的行为。”法人名誉权是一种人格权,商誉是法人名誉权中的核心利益。我国对法人名誉权不仅在人格权制度中加以保护,同时在侵权民事责任中也作出了规定。《民法通则》第一百零一条规定:“公民、法人享有名誉权,公民的人格尊严受法律保护,禁止用侮辱、诽谤等方式损害公民、法人的名誉。”第一百二十条规定:“公民的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受到侵害的,有权要求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并可以要求赔偿损失。法人的名称权、名誉权、荣誉权受到侵害的,适用前款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第一百四十条第二款规定:“以书面、口头等形式诋毁、诽谤法人名誉,给法人造成损害的,应当认定为侵犯法人名誉权的行为。”

楼主看来是懂法之人,为何对其公司如此呢:),简阳这么小一看大家都知道。
公道自在人心呀

一诺千金去去去 发表于 2018-6-12 22:25

灬永远有多远灬 发表于 2018-6-12 17:19
楼主认为骂公职人员就是违法,就是凌驾法律之上,这些话信手拈来。

楼主恐怕就是个不能被主人骂的什么人 ...

我觉得也是

一诺千金去去去 发表于 2018-6-12 22:28

蔓延的悲伤 发表于 2018-6-12 21:16
大家不要断章取义。事实是怎样。没有人知道

要不问问当天新郎{:mocs_10:}

寒山 发表于 2018-6-12 23:46

苏联人和美国人争论谁更民主。美国人说我们敢骂美国总统,苏联人说我们也敢骂美国总统,我们敢在红场上骂美国总统!

寒山 发表于 2018-6-12 23:59

文革余孽,对一篇朋友圈的日记,也敢大搞文字狱,企图通过舆论煽动攻击一个普通公民,用整人来媚权。你罪恶的眼睛、恬不知耻的搜寻着每一个不恭敬权力的行为,争取把公民送进集中营、古格拉群岛。

愚人魏 发表于 2018-6-13 00:08

各捡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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