踩烂香蕉皮 发表于 2018-7-24 07:07

简阳法院开了先河,点赞!

那些高速路上倒车,逆行,故意别车,随意停车的,都应该是以危险方式危害公共安全罪,必须重刑。




小渔翁 发表于 2018-7-24 07:36

害死两个人,十年算便宜他了

俊毅 发表于 2018-7-24 08:16

还是停在中间车道...不采取任何措施...哪怕靠边停车也不会出现类似的车祸了
10年,轻了

夜月洞主 发表于 2018-7-24 08:50

要是他们家死一个,判别个10年看他干不干嘛。生命只有一次。

垃圾西门子 发表于 2018-7-24 09:38

看看

简州书生 发表于 2018-7-24 10:08

还有那些开大货车的,很多都涉嫌故意杀人!必须判刑

良木林先生 发表于 2018-7-24 10:14

一支队十二大队办的,驻地就在我们简阳三岔湖收费站这里

伊比利亚人 发表于 2018-7-24 13:12

良木林先生 发表于 2018-7-24 10:14
一支队十二大队办的,驻地就在我们简阳三岔湖收费站这里

哇,你是省公安厅高速交警总队上班吗?

良木林先生 发表于 2018-7-24 13:47

伊比利亚人 发表于 2018-7-24 13:12
哇,你是省公安厅高速交警总队上班吗?

高速交警总队在金牛区迎宾大道

漫步滨江路 发表于 2018-7-24 14:22

又是大货车

黄铃斐 发表于 2018-7-24 14:26

这个重吗?太轻 了。。。。。整死几个人和设陷阱杀人有啥区别?应该死型立即执行。。

黄铃斐 发表于 2018-7-24 14:26

高速路这种太恐怖!!

幸福巷 发表于 2018-7-25 10:21

司机也是脑子进水了,把车挪走也不至于害死两条人命~
有一点想不明白:第一起车祸没有交警出警吗?

问禅明月君 发表于 2018-7-25 11:50

酒,估计真喝高了。车停行车道上就跑了

骑马过海 发表于 2018-7-25 13:54

再重点就好了,直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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