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外有天 发表于 2018-8-22 13:09

成都一黑社会组织被端!头目被判18年,并没收100万元个人财产

【成都一黑社会组织被端!头目被判18年并没收100万元个人财产】昨日,四川省高院向媒体通报了一批涉黑涉恶案件,其中长期在都江堰一带做恶的被告人程德福等15人犯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等罪案被判刑。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结合全案事实、情节及所造成的社会危害,依法判决认定被告人程德福犯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故意毁坏财物罪、寻衅滋事罪、开设赌场罪、非法持有枪支罪,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十八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人民币一百万元,罚金人民币五万元。其他14名黑社会性质组织成员分别被判处十一年至三年二个月不等的有期徒刑,并处二十万五千元至四万元不等的罚金。扣押在案的川AAV799、川A7778W、川A5AZ99轿车及其他违禁物品予以没收。https://www.toutiao.com/i6592370495528632835/

周先生 发表于 2018-8-22 13:48

每个县都有

喵大叔 发表于 2018-8-22 14:05

非法持有枪支黑社会头目18年!!呵呵

好白菜 发表于 2018-8-22 14:11

头目才一百万

夜月洞主 发表于 2018-8-22 14:13

呵呵

露天坝 发表于 2018-8-22 14:30

王易果 发表于 2018-8-22 17:42

这只是沧海一粟

小涛 发表于 2018-8-27 21:47

这些搞黑社会的关系光的很 有些小县城一查下去 全县都得重新洗牌 不是开玩笑

骑马过海 发表于 2018-8-29 12:32

简阳的还没有动静呢?

爱羊肉汤 发表于 2018-8-29 14:02

聚众斗殴李某某被判处有期徒刑两年8月17日,简阳市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李某某(犯罪时未满18周岁,审判时已满18周岁)被控犯聚众斗殴罪一案,并当庭依法对被告人李某某判处有期徒刑二年。法院经审理查明,今年初,王某(另案处理)以免费提供毒品、住宿及生活开销的方法,纠集李某某、胡某某(另案处理)等形成了以王某为首的恶势力团伙。王某与张某(另案处理)存在债务纠纷,双方多次协商未果。1月31日,王某与张某约定在张某居住的某小区住房内“解决”问题。张某邀约廖某某等人(另案处理)帮忙,并准备了砍刀、钢管交给了廖某某等四人。当日22时许,王某携带一支仿64式手枪并纠集李某某等三人持刀来到约定的某小区,在电梯口与埋伏于此的廖某某等人相遇。双方随即发生械斗,造成双方人员不同程度受伤。械斗过程中,李某某捡起廖某某掉落的钢管参与了斗殴。法院一审认为,被告人李某某伙同王某、胡某某持械聚众斗殴的行为构成聚众斗殴罪。根据被告人李某某的犯罪事实、性质、情节、对社会的危害程度等,简阳法院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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