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座 发表于 2019-1-9 20:56

mini公馆偷包裹的小偷

穿得人模人样,尽干些偷鸡摸狗的事情,大家有认识的没










注:因涉及当事人隐私,论坛对照片已采取打码处理。请楼主报警处理,将视频交给警方。
      请楼主理解,谢谢配合!


漫步滨江路 发表于 2019-1-12 12:00

小偷就应该报光,不应该保护,让全社会都来打击他们,不要光靠警察叔叔,他们很忙的,这些事情他们理都不得理

话糙理不粗 发表于 2019-1-11 11:17

再补充一点,对于犯罪嫌疑人相关的司法解释权应该由公安机关来定义和诠释,楼主是犯罪过程中的受害方,发出来的视频截图是确定了此人正在实行犯罪的过程,不存在嫌疑人一说,他所曝光出来的内容是此人正在实行偷窃犯罪的过程(自己受害过程),所以不存在侵犯他人肖像权和隐私权的部分,属于受害方的个人行为(寻求社会协助),就像前段时间公交车抢夺方向盘一系列的事情那样,照小编的解释是不是都应该对犯罪实行人进行面部处理。当然,如果是第三方报道和曝光是需要进行面部处理。

雄州哥子 发表于 2019-1-9 21:20

这个应该交给警方吧兄弟

委座 发表于 2019-1-9 21:23

雄州哥子 发表于 2019-1-9 21:20
这个应该交给警方吧兄弟

价值不高,警察会管么,今天天猫在顺城街连车带货丢了差不多1-20万的东西,现在还没消息呢

外地本地人 发表于 2019-1-9 22:17

顶上去

委座 发表于 2019-1-9 23:26

还有偷盗的完整视频,但是大了点上传不了

河东同车 发表于 2019-1-10 08:55

找过年钱的来了,小心晒起的腊肉香肠!

夜月洞主 发表于 2019-1-10 09:05

呵呵,这个年月了,还有干这种事的人。还居然穿的人模狗样。

nicklee409 发表于 2019-1-10 09:13

抓住她,免得下次我的包裹被偷,我就住在迷你公馆

没有名字 发表于 2019-1-10 09:13

委座 发表于 2019-1-9 21:23
价值不高,警察会管么,今天天猫在顺城街连车带货丢了差不多1-20万的东西,现在还没消息呢 ...

我也听说了,跟我合作的快递员说的天猫被盗了十几万的货,里面很多部华为手机

没有名字 发表于 2019-1-10 09:15

委座 发表于 2019-1-9 23:26
还有偷盗的完整视频,但是大了点上传不了

这个人应该就是你们小区的,应该找得到吧,那么清晰的视频。你在业主群里发可能还好一点

话糙理不粗 发表于 2019-1-10 09:42

为什么要画面处理?楼主发出来的目的一个是为了更快的找到这个小偷,二个也是为了避免让更多的人被盗。打码处理难道是为了保护小偷。这样是不是在歪曲法律

五月十二 发表于 2019-1-10 11:52

不了解情况,不做评论!...

委座 发表于 2019-1-10 13:52

这个监控还是快递小哥凑钱自己装的

刘玄德 发表于 2019-1-10 13:57

过年了,防盗更要多留心

勇哥哥 发表于 2019-1-10 16:39

打屎她

论坛小编 发表于 2019-1-10 23:11

话糙理不粗 发表于 2019-1-10 09:42
为什么要画面处理?楼主发出来的目的一个是为了更快的找到这个小偷,二个也是为了避免让更多的人被盗。打码 ...

请你有空时,看一下《宪法》第38条的规定,也可以在网上查阅类似公示照片的情况!

话糙理不粗 发表于 2019-1-11 11:05

论坛小编 发表于 2019-1-10 23:11
请你有空时,看一下《宪法》第38条的规定,也可以在网上查阅类似公示照片的情况!
...
你这个对犯罪实行过程还原过程不适用,并且视频截图是曝光的犯罪过程而不是本人,并且这是个人还原事实,并不是执法机关公布的犯罪嫌疑人,宪法有保障合法公民的肖像权和隐私权相关法律规定,请你去普及下相关法律知识,不要滥用

垃圾西门子 发表于 2019-1-12 11:17

话糙理不粗 发表于 2019-1-11 11:17
再补充一点,对于犯罪嫌疑人相关的司法解释权应该由公安机关来定义和诠释,楼主是犯罪过程中的受害方,发出 ...

有道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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