跑得麻烦这个可以理解但是没有问题啊……因为不清楚事情来龙去脉我只能揣测 ...
不用费心解释,属地管辖(也许就是你所说的法律法规规定的属地管管理原则)多少晓得一点。毕竟打官司也超过7次了,原告被告都换过角色。只要你承认个别年纪大,少文化的摊上这种官司,确实偏僻路远交通不便是麻烦就够了。因为,我说的就是尽量给老百姓打官司提供一点方便。至于你说的什么跑得麻烦可以理解。那么请问,跑得不麻烦,很方便,很顺利,应该提倡“理解”对老百姓更有利,还是不麻烦更亲民? 真金 发表于 2019-4-9 23:03
不用费心解释,属地管辖(也许就是你所说的法律法规规定的属地管管理原则)多少晓得一点。毕竟打官司也超 ...
按照你的说法那就应该简阳人民法院一把抓就方便了? 雄州哥子 发表于 2019-4-9 23:17
按照你的说法那就应该简阳人民法院一把抓就方便了?
你读不懂?还是另有图谋?? 真金 发表于 2019-4-9 23:26
你读不懂?还是另有图谋??
不是我有什么意图…你自己读读你前后两个帖子的话……逐字逐句读一遍下来我只能理解为你觉得法院一把抓都在人民路办公才是方便人民群众的…你这人怕是有被害妄想症吧……就事论事谁想加害你一样…… 雄州哥子 发表于 2019-4-9 23:35
不是我有什么意图…你自己读读你前后两个帖子的话……逐字逐句读一遍下来我只能理解为你觉得法院一把抓都 ...
真不想回复你,你猜测是属地管辖,仅仅是猜测。我们讨论的是,能否尽量给老百姓提供一点方便。属地管辖和提供方便并不矛盾。 你承认不方便,仅仅用了理解二字轻松带过,也就尔尔了。 还需要继续讨论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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