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阳市交通运输局已回复】这个公告不规范!
楼主:今日,从论坛网友发帖中看见简阳市交通运输局等联合发文关于修路公告,公告上许多语言病,格式也有缺陷,单位对公告的审核不严谨。这样张贴出来,是在给简阳出笑话。
简阳论坛:
简阳市交通运输局已对公告内容进行了修改完善,感谢网友对简阳交通运输事业的关心和支持。
修改后:
简阳市交通运输局
简阳市青龙镇人民政府 简阳市踏水镇人民政府公 告
我市乡道“三明路”(起于青龙镇郭家村金简路口,止于青龙镇明星水库),因路面宽度不足、道路病害严重,极大影响到车辆和行人出行安全。经报请中共简阳市市委、简阳市人民政府审定,同意对“三明路”进行提升改造。
为保障施工需要,切实保障车辆及行人的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将对“三明路”实施断交封闭施工。断交时间从2019年3月29日起,至2020年3月1日止。
断交封闭施工期间,请沿线过往车辆和行人按绕行路线通行,自觉服从交通管制人员指挥,严格按照交通管制区域及现场提示标志行驶。因道路施工给您出行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
绕行路线:青龙镇→金简路→三星镇
新星乡→新双路、踏东路→踏水镇
特此公告。
简阳市交通运输局
简阳市青龙镇人民政府
简阳市踏水镇人民政府
2019年3月19日
公文有固定格式。行文遣词造句也比较规范,俗称官样文章。极少使用华丽辞藻,用语中性准确,表达意思明白浅显易懂,没有模棱两可让人费解的语句。一篇短短的公告,可以看出一个衙门的水平。行文也许是一个人,审阅就绝不止一个人。提笔的水平差,审阅的水平也好不到哪里去,才会让这种有病的文章出台,遭致老百姓的诟病。 真怀疑这些GWY是怎么考进去的。 趁着有空,我照着打了一张,不知道对不对!只有字,公章就不敢仿造了哈!:lol
楼主发的帖子的“公告”问题确实有点多,没法挑了,已经不是公文处理错误,是出现了很多常识性,基本语言逻辑、标点符号运用以及错字错句的问题了。
就说说4楼同学修改后的还有哪些可以改的,大家商榷。
1、这几个单位,使用“公告”是否妥当,还是应该用“通告”?
2、标题一般是 某某单位关于 某某路段封闭施工的通告,而不是简单粗暴的直接 一个 “公告”就完了。
3、简阳市市委→ 简阳市委
4、还有部分标点符号的应用错误,就不一一列举了。
嗯。这样发出来,确实颇有点尴尬,部分人员的责任心有问题。 也不看看办公人员什么水平? 交通局的领导是体育老师出身? 从一纸公告就能看出政府的能力 呵呵
{:5_199:}看右下角应该是镇镇府出的通知水平有限,上级只负责盖章不注意看内容 这个整出来又有人要背书了 简阳市市委? 嫑烎 发表于 2019-4-11 15:33
看右下角应该是镇镇府出的通知水平有限,上级只负责盖章不注意看内容 ...
又不是萝卜刻的章,随便盖上就行了。
我百度了公告与通告的区别,不知是否正确。
关系硬就可以‘为人民服务’,哪管他水平不水平! 露天坝 发表于 2019-4-11 17:37
“简阳市市委”有问题,但“简阳市市委、市政府”就没得问题撒
只有等官方来回答你,这样的写法对否。
说你行 你就行 不行也行 你不行 就不行 行也不行 说谁呢 公文还是有很多讲究
简阳市交通运输局已对公告内容进行了修改完善
感谢网友对简阳交通运输事业的关心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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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阳市交通运输局
简阳市青龙镇人民政府 简阳市踏水镇人民政府
公 告
我市乡道“三明路”(起于青龙镇郭家村金简路口,止于青龙镇明星水库),因路面宽度不足、道路病害严重,极大影响到车辆和行人出行安全。经报请中共简阳市市委、简阳市人民政府审定,同意对“三明路”进行提升改造。
为保障施工需要,切实保障车辆及行人的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将对“三明路”实施断交封闭施工。断交时间从2019年3月29日起,至2020年3月1日止。
断交封闭施工期间,请沿线过往车辆和行人按绕行路线通行,自觉服从交通管制人员指挥,严格按照交通管制区域及现场提示标志行驶。因道路施工给您出行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
绕行路线:青龙镇→金简路→三星镇
新星乡→新双路、踏东路→踏水镇
特此公告。
简阳市交通运输局
简阳市青龙镇人民政府
简阳市踏水镇人民政府
2019年3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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