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羊肉汤 发表于 2019-5-25 12:24

成都拟颁新禁烟令!违反者,个人最高罚200,商家最高罚2万!

      5月24日消息,成都拟发布新“禁烟令”规定了成都多个场所禁烟或限制吸烟,还规定公民有权要求在禁止吸烟场所内的吸烟者停止吸烟。
         目前该条例,正在网上公开征求意见阶段,具体规定如何?一起来看!

      5月24日,记者从成都市司法局获悉,即日起,《成都市公共场所控制吸烟条例(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在网上公开征求意见。如果该《条例》正式实施,市民在禁止吸烟场所吸烟,最高可罚款200元;单位经营者和管理者违反相关规定,最高将面临2万元罚款。

      这些场所禁止或限制吸烟
         修订后的《条例》中,禁止吸烟场所包括室内公共场所、室内工作场所以及公共交通工具内。

         具体来看,指妇幼保健院(专科医院)、儿童医院、儿童福利院、设有儿童保护机构的综合福利机构等主要为妇女儿童提供服务的医疗卫生机构、儿童福利机构;
         托儿所、幼儿园、中小学校、少年宫、教育培训机构等主要为未成年人提供教育、教学、活动、服务的场所;
      体育场馆、健身场所、演出场所的观众坐席和比赛、健身、演出区域;
      对外开放的文物保护单位;
      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公共场所。

      其中,举办大型活动时,市人民政府可以根据举办大型活动的需要,临时划定禁止吸烟的室外区域。

      除了禁止吸烟场所,还有其他一些限制吸烟场所,例如茶馆、棋牌室、酒吧、咖啡厅、小餐饮店;歌舞厅、游艺厅等娱乐场所,按摩、洗浴(包括桑拿、水疗、水会、足浴)等休闲服务场所。

         不过,如果这些场所设置于商业综合体内,则按照室内公共场所要求,禁止吸烟。

      公民有权要求吸烟者停止吸烟
      近年来,全国发生多起“劝阻吸烟引发争执”事件,这一次的《条例》中,一项规定引人注意。
      公民应当遵守法律法规,不得在禁止吸烟场所吸烟;
      应当自觉听从禁止吸烟和限制吸烟场所经营者和管理者的引导和劝阻;
      在其他场所吸烟的,应当合理避让不吸烟者。
      公民有权要求在禁止吸烟场所内的吸烟者停止吸烟;
      有权要求禁止吸烟场所的经营者和管理者劝阻吸烟者吸烟;
      有权向相关控烟监管部门举报违反条例的行为。

      禁止烟草冠名、促销等活动
         禁止在公共场所设置烟草广告,禁止利用广播、电影、电视、网络、报纸、期刊等媒体发布烟草广告。禁止各种形式的烟草冠名、促销等活动。
      在党政机关、医疗卫生机构,以及为未成年人提供教育、教学、活动和服务的场所内不得销售烟草制品。烟草制品经营者应当在其营业场所显著位置设置吸烟有害健康和不向未成年人销售烟草制品的标识。烟草制品经营者禁止向未成年人销售烟草制品。对难以判明是否已成年的,经营者应当要求其出示身份证件;对不能出示身份证件的,不得向其销售烟草制品。
      “12345”市长公开电话和相关行业监管热线受理有关公共场所控制吸烟的投诉举报。
      违规最高罚款2万元
      个人违反条例规定在禁止吸烟场所吸烟,由有关行政部门予以警告并责令立即改正,同时处50元罚款;情节严重的处5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
      单位经营者和管理者违反规定,由有关行政部门予以警告并责令限期改正,同时可处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拒不改正的处5000元以上20000元以下的罚款。

      征求意见
      7月1日前,公众可通过信函和传真两种方式将修改意见反馈至成都市司法局。
      信函寄至:高新区蜀锦路59号成都市司法局法规一处,邮编:610041;传真发送至028-61885421。

乡坝头的娃儿 发表于 2019-5-25 12:48

赞同禁烟,最讨厌那些在我身边抽烟的了,商家罚百万,个人罚上万都可以,最好颁布进刑法,吸烟就是吸毒一样的重罪,要判刑才会有效果,教育是没用的!前段时间有国内明星很牛叉的在北京公共场所吸烟,被曝光后的后果,说明了禁烟的打击力度还是有的,但不够重!

爱羊肉汤 发表于 2019-5-25 13:06

烟真的一点好处都没有

夜月洞主 发表于 2019-5-25 14:04

支持,坚决支持。

雄州哥子 发表于 2019-5-25 14:14

个人应该罚到2000……200不痛不痒的

冰冰有李 发表于 2019-5-25 14:22

只有罚凶点,才有用。光是罚款不行,还要拘留、判刑才有效!

三个门 发表于 2019-5-25 14:25

重处

周先生 发表于 2019-5-25 15:16

对的

真金 发表于 2019-5-25 15:48

要从根源上解决问题。治标不治本,拿老百姓开刀罚款有不要脸的嫌疑。我也是几十年的老烟民,支持禁烟,把它列为毒品都可以。首先,烟厂都是政府开的,这些制毒工厂大家看看,这二三十年来,各省各地都如雨后春笋争先恐后,品牌成千上万,价格一条烟可以抵一台电视机。过去国家穷,靠烟草税收可以理解。改革开放40年了,大大小小的政府还靠这个东西赚钱,越办越多怎么也说不过去。国家下决心禁烟,为老百姓健康着想,最好把烟厂的厂长逮捕法办,工人下岗。实话实说,最应该下岗的是烟厂工人,没有人会同情;最应该改制破产的是烟草公司。解放初期全国禁鸦片,难度远超禁纸烟,几个月就销声匿迹,没有听说戒鸦片死人的。只听说鸦片贩子被敲了砂罐的。国家真有决心戒烟,还不是一个文件就搞定,为什么不做?是不能为不可为还是做做样子,抽烟不抽烟的都懂。说白了,舍不得丢了这一大堆雪花银。还有围绕这一堆银子拔灰的蛀虫。

真金 发表于 2019-5-25 15:59

‘’个人最高罚200,商家最高罚2万‘’,力度够狠,烟厂不是罚款问题,是TNT炸毁?犹如造枪的不抓,玩枪的抓,如何禁止?

回家了 发表于 2019-5-25 17:57

{:5_198:}{:5_198:}{:5_208:}{:5_208:},让我们这些烟民无处可逃{:2_132:}

移动用户 发表于 2019-5-26 00:08

记得某处,都讲了,中国烟草、给国家,一年上的税收,相当于,所有国有银行加华为加阿里巴巴加央企前100强的,总和。你想想,钱从什么地方来的?

天天看新闻 发表于 2019-5-26 09:16

据说全国烟民每年养只航母舰队

垃圾西门子 发表于 2019-5-26 16:48

看看

三个门 发表于 2019-5-28 10:37

只要有他人的地方就不能抽烟

路人甲乙丙 发表于 2019-5-28 15:40

要禁就要从源头上禁,国家每年烟草税在总税收里占大头,自己只管使劲卖,卖到个人手上又不让抽

内江工务段 发表于 2019-5-29 19:02

禁个屁,45%以上的重税,这钱哪儿找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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