疯猪 发表于 2021-5-11 22:46

成都出台紧急通知:楼梯间等禁停电动车

成都出台紧急通知:楼梯间等禁停电动车
四川观察(来源:成都市物业管理协会)

21-05-11 19:53

5月11日,成都市物业管理协会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物业服务区域电动车停放充电管理的紧急通知》,详情如下:


hero 发表于 2021-5-11 23:42

为什么没有讨论电动车厂家如何提升自身电动车安全性?

初六望雪舞 发表于 2021-5-12 00:03

很多事情都要等出了事才管

24米的阳光 发表于 2021-5-12 06:53

电动车不要进电梯,就停放楼下

曾得爱你 发表于 2021-5-12 09:10

这个应该写进法律法规

简单94帅 发表于 2021-5-12 10:32

这个规定好。

见证家乡变化 发表于 2021-5-12 10:50

要不是电瓶车老是被偷,谁还会把电瓶车搬回家唉!

见证家乡变化 发表于 2021-5-12 10:54

最气人的是!现在的贼以前连车连电瓶一起偷,现在只偷电瓶让你连报警的机会都没了

小货郎 发表于 2021-5-12 12:31

      小区物业应该划一个地方专用于电瓶车停车、充电。专人看管,费用自理。

简州郎 发表于 2021-5-12 14:05

中国人的劣根性,贪小便宜

真玉似冰 发表于 2021-5-12 14:15

发现问题及时制定方案

骑马过海 发表于 2021-5-12 14:19

规定是为了大家的人身安全,很好!但,一个物业管理协会有这个权力制定这个制度或者是规定吗?

wieky 发表于 2021-5-12 15:27

通知是通知,无非是告知物业公司此事,做好告知业主关于电动车停放问题。如果有场地提供,按安全要求做好可以充电并且提供停放的场所,合理收费(充电应该缴费)。
另:这个通告感觉和进饭店墙上贴的(贵重物品自行保管)形式是一样的,出了问题也饭店无关。此通告无非也是这种形式。
关于高空抛物的法律已经实施,对于现在电动车的问题国家或者地方政府是否对应的解决方案的?

南华宫 发表于 2021-5-12 17:25

亡羊补牢也不错,但应该治本才好。

不时看到电动车起火,是技术有问题还是使用问题???

小货郎 发表于 2021-5-12 18:16

   物业是没有执法权,管理起来比较尴尬。能否由应急管理部门依据安全管理法规来管理,这样就有处罚权了。

bbsfxb123 发表于 2021-5-12 22:48

为什么不强制规范电动车制造企业让他们提高产品质量,出现自燃造成重大事故的企业付全部责任,产品既然上市销售他们就要保证质量为什么又要让购买产品的老百姓买单

夜月洞主 发表于 2021-5-13 11:22

治标不治本

月光冷 发表于 2021-5-18 11:23

感觉电动车的安全性确实不行,应该抓住根本问题来解决嘛!不弄回家放楼下太容易被偷了,放家里面安全性又让人担忧。恼火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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