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阳市平泉新桥村5组,进步村1、2组征收土地补偿安置方案
简阳市平泉街道(原平泉镇)新桥村5组,进步村1、2组征收土地补偿安置方案
本方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简阳市人民政府征收土地公告》(〔2020〕第2号)公告内容,根据在此次征地范围内依法进行的征地补偿登记的结果,依照《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国土资源厅关于调整征地补偿安置标准等有关问题的意见的通知》(川办函〔2008〕73号)、《四川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公布执行征地统一年产值标准的函》(川国土资函〔2014〕1170号)、《简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简阳市集体土地征收补偿安置实施办法>的通知》(简府发〔2017〕26号)、《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贯彻落实四川省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实施办法的若干意见》(成办函〔2019〕69号)文件规定的养老保障办法、《成都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工作的通知》(成府发〔2009〕31号)文件规定的医疗和失业保险办法制定。本项目征地实施如遇上级批准公布征地补偿标准的新规定,从其规定。
一、被征收土地的基本情况
征地位置:平泉街道(原平泉镇)新桥村5组,进步村1、2组
征地面积:137.1690亩
二、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和使用
(一)土地补偿费。征收每亩耕地的土地补偿费,为该耕地征收土地时统一年产值的10倍;征收其他土地的土地补偿费,按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的一半计算。其使用由村民会议或者村民代表会议决定,报请所属镇(街道)批准后,按批准的方案实施;
(二)安置补助费。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依据被征收土地集体经济组织人均耕地面积,按以下标准计算:被征收土地集体经济组织人均耕地1亩以上的(含1亩),每亩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按征收土地时统一年产值的6倍计算;人均耕地在1亩以下的,每个安置人口的安置补助费按征收土地时统一年产值的6倍计算;征收其他土地的安置补助费,按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的一半计算。安置补助费首先作为缴纳被征地参保人员本人的社会保险资金,多余部分留作个人生活安置费用。
三、征收土地涉及的农业人员与安置
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按被征收的耕地数量除以征收土地前平均每人占有耕地数量计算,具体人员由被征收土地集体经济组织讨论确定,按相关规定参加社会保险。
四、住房安置
此次房屋拆迁安置按照《简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简阳市集体土地征收补偿安置实施办法>的通知》(简府发〔2017〕26号)等文件的有关规定执行。
五、青苗附着物补偿、集体土地企业搬迁补偿
此次征地涉及的青苗补偿费、地上附着物(含建构筑物)补偿费、集体土地企业搬迁补偿费按照《简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简阳市集体土地征收补偿安置实施办法>的通知》(简府发〔2017〕26号)等文件的有关规定执行。
凡抢种、抢栽的农作物、经济林木和抢建的建筑物、构筑物等不予补偿。 有 不多,没有说征收来干什么? 简单94帅 发表于 2021-5-25 12:41
不多,没有说征收来干什么?
垃圾场危废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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