暴牙齿 发表于 2007-7-23 16:21

斑竹些,请尊重一下坛友!

连续两次,我发在水煮三岔坝的帖子莫名其妙的就被删除了!!!!!
我想说的是,也许斑竹删除帖子自有他的道理.但是,麻烦斑竹些,
删除了帖子可不可以象以前一样发个短消息通知一下?你自以为你是谁唆?
法院判决罪犯死刑嘛都还要巴个布告公示一下嘛.啥子了不起的?
你不尊重人,也休想别个尊重你!!!!!我们到处去收集自己觉得有意思的
帖子巴到你这里,至少说明还是用了心三,没有功劳至少还有一点点苦劳,

麻烦你,下次你觉得我扒的帖子有问题,不健康,不适合放到你主持的论坛,
删除了还是尊重一下我,发个消息通知一下.

雄起 发表于 2007-7-23 16:26

我不是随便的人!!!可是一随便起来就不是人!!
            http://www.jy0832.com/viewthread.php?tid=30552&extra=page%3D1

[ 本帖最后由 雄起 于 2007-7-23 16:29 编辑 ]

疯猪 发表于 2007-7-23 16:29

恩....斑竹在进行管理操作的时候应该短消息告知被操作人

soma9 发表于 2007-7-23 16:29

原帖由 暴牙齿 于 2007-7-23 16:21 发表
连续两次,我发在水煮三岔坝的帖子莫名其妙的就被删除了!!!!!
我想说的是,也许斑竹删除帖子自有他的道理.但是,麻烦斑竹些,
删除了帖子可不可以象以前一样发个短消息通知一下?你自以为你是谁唆?
法院判决罪犯死刑 ...

就算没苦劳也有疲劳三……个人觉得斑竹是该通知别个一声哈……

59Sir 发表于 2007-7-23 16:30

呵呵 多多理解 多多包含```

寒夜 发表于 2007-7-23 16:46

主要是不知道你发帖子的具体内容 不好妄自评论 但是游戏规则望大家遵守 删除帖子最好告之声

开水 发表于 2007-7-23 16:47

宽容 理解

我是我(足球) 发表于 2007-7-23 16:50

顶到前面切,多点人来看看哈

维珍可乐 发表于 2007-7-23 16:57

同意!珍惜别人劳动成果。

潇风 发表于 2007-7-23 18:07

可能是重复发贴吧,朋友,如果是给你换了位置会有信息提示的,如果你不能确定你的贴子发过没有,可以乱利用搜寻来搜索一下,看看有没有同名贴!没有事,大家刚来时都是这样,慢慢就好了哈,朋友!

川渝秦缘 发表于 2007-7-23 20:13

首先谢谢楼主来流览简阳论坛。在这儿给你个答复,简阳论坛各版块均有回收站,如果你的贴子真的是被误删除,我们会及时恢复的,同时我们会要求删贴人给你完满的解释的。请您放心,在这儿希望你能告诉我你贴子标题中的几个关键字,我好查实。

哈哥们 发表于 2007-7-23 20:21

我现在经常不能使用我的那些编辑等等功能,甚至我自己发的贴子想修改一下有时都不行,不知道啥子原因。不过,我一般很少删除,除非恶意的广告,但是还是应该短信通知!

sky007 发表于 2007-7-23 20: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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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浪的人 发表于 2007-7-23 20:34

原帖由 暴牙齿 于 2007-7-23 16:21 发表
连续两次,我发在水煮三岔坝的帖子莫名其妙的就被删除了!!!!!
我想说的是,也许斑竹删除帖子自有他的道理.但是,麻烦斑竹些,
删除了帖子可不可以象以前一样发个短消息通知一下?你自以为你是谁唆?
法院判决罪犯死刑 ...
什么帖子    你给我短信说说呢

风继续吹 发表于 2007-7-23 23:20

哈哈
老九又跑到这里面来表示不满了

天国的妖精 发表于 2007-7-23 23:42

对啊~可以给水版的斑竹先说说嘛~相信大家都是愿意和谐友好的在论坛玩的~

伟哥 发表于 2007-7-24 01:10

不适合做斑竹的会员,应该取缔

齐天大圣 发表于 2007-7-24 12:33

支持发个消息通知一下!!!

Cassie 发表于 2007-7-24 12:46

我同意楼主的,我以前发在原创里面的贴子也被移了也不知道,后来还是别人给我说移了,移了也要发条消息说一下麻,就是死也要人死的明白,星空的版主就是一个好版主,说句不好听的,从他们移了我的贴子以后我在就没进过原创.

鱼儿的呼吸 发表于 2007-7-24 12:49

我想楼主说的你发的什么一个护士在医院中照的什么吧!这样的照片发出来真的把我吓了一跳,当时我和女儿都在电脑前,恶心的饭都吃不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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