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屈了城管难为了无证摊贩
委屈了城管难为了无证摊贩最近简阳“创卫”工作正紧,城管作为城市管理执法者,理所当然地加入了这项重大任务之中,顶着烈日、冒着酷暑、战着高温在没日没夜地工作,力度不断地加大效果比较明显。广大市民也可以感受到,当前简阳的城市环境有了很大的改观。这正是广大群众所希望的,一个好的城市环境更能提高市民的生活质量,更能促进城市经济社会的和谐发展。但就在城管部门为“创卫” 作了大量工作并使“创卫”见到成效之时,无论是街头百姓还是各类新闻媒体对城管所付出的努力和心血肯定的不多,指责却不少见。为何会出现这个情况呢。无论市民还是城管都应该理性思考:
一、城管队伍的出现是时代要求,并不是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当前我们的经济已经发展到一定的程度,我们的城市已经发展到一定的水平,市场经济发展到一定阶段的时候,就会要求规模经营,规划经营;城市发展到一定阶段的时候就会要求有良好管理秩序和良好的卫生环境,执政者也会为了城市良好发展制定相应规章制度,这些制度的产生后,就会对一些阻碍城市发展进程旧事物产生驱逐性。但这些旧事物是不会自觉短时间内消逝的,它需要一个过程一定的时间,并且会做顽强的争拼,在这斗争的过程中任何一个城市管理者为了维护城市的不断发展,为了维护社会的不断进步就会建立一支为政府服务的城市管理执法队伍。所以说为什么有城管而没有村管呢,因为小农经济时代经济水平还没有这个要求,城市化程度越高,城市越现代化就越需要这支队伍。
二、我们城市经济还没有完全市场化、城市现代化水平还不高的这个现实决定了现阶段城市管理中必须会出现许多矛盾,这也符合党中央提出的现在至今后二十年既是发展机遇期也是矛盾突显期这个论断。也正是为了维护好这个发展机遇消除不断突显的矛盾,以胡锦涛为总书记的党中央提出了科学发展观这个战略指导思想。城管执法过程中由遇到矛盾是一个社会发展的矛盾,也是经济发展到一定阶段必然遇到的矛盾,今后也会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而得到缓和至到最后消亡。可能有人会说那就不要城管了,让它随经济社会地不断发展而消亡,但不行,如果没有叫城管这个名称的执法队伍的存在,这种阻碍城市发展的旧事物就会顽强制约城市的经济社会发展进程,就会延缓甚至是破坏现代化建设这个大局。
三、城管执法是一个新生儿,在发展前进的过程中会遇到一定的困难,出现一定的问题,这也是一个事物发展的规律。城管这支队伍成立不到几年,国家也没有一部专门的法律来规范地赋予城管职能,也就是说有些人讲的城管法律地位没有确定。至于现实中城管具体有那些职能,如何履行职能,是事业单位还是行政机关等都各地情况都不一样,五花八门。有的叫城管有的叫城监,有的是行政机关有的是事业单位,有的叫城管局有的叫行政执法局也有的叫综合执法局,所行使的职能有的法律授予的、有的是委托的。特别是委托的那些,好做的行政主管机关就留下了,那些难做的吃力不讨好的任务就委托给城管了,比如“六乱”特别是对无证摊贩的管理,我想如果城管没有对无证摊贩管理的这项任务现在是不可能处在这样一个风尖浪口之上的。城管是一支年轻的队伍,如何为人民管好城市、为政府执好法还正在探索之中,既然是探索在实际工作中就难免出现一些这样那样的问题,当然作为城管本身要正视自身存在的问题不断改进,为和谐城市的建设作出贡献。
四、城管与无证摊贩的矛盾难以调和。城管主要面临两个对象,一是政府二是无证摊贩。任何一个政府都希望自己的城市干净整洁,有序经营,一些在社会话语权处于主导地位的群体也希望自己的生活环境优美,很不愿意自己生活被打扰,而这些人群对政府的影响力肯定比那些弱势群体强。无证摊贩他们是弱势群体中一部分,他们主要来自于城市下岗工人,进城务工人员,失地农民,他们之所以成为弱势群体是因为他们没有技术,没有资本,没有关系,他们为了生存不得不从事无证乱摆卖。对于这种乱摆卖行为政府必须要管,因为无证乱摆卖毕竟是无偿占占用公共资源经营,对其它正规经营的商贩造成不公平竞争,又管理费、税费、场地租赁费等什么的都免了,生意就会做得多做得好,如果没有管理、没有控制就会形成导向作用,大家就会群起效仿,那么城市就必然会乱套。管理这些无证摊贩的任务就会责无旁贷地落到城管的身上,这时候矛盾也就出来了,因为就摊贩来讲,他们处在社会的最底层,通常是没什么文化,法制观念比较淡薄,觉得社会对自己不公平,心中充满怨气,认为我一不偷二不抢,凭自己的双手赚点血汗钱养活一家老小都不行吗。当城管部门管理、规范时矛盾就激发了。
五、委屈了城管为难了无证摊贩。政府赋予城管有一条主要任务,这也是城管被丑化、妖魔化的主要诱因,就是“严禁占用城市道路摆摊设点经营”。其实这是一条做不到的要求。现阶段是我国社会各种矛盾集中凸显期限,随着改革的深入经济的发展,“城市化”进程不断加快,失地农民、下岗工人、进城务工人员、他们没文化、没资金、没关系共同构成了今天的贫困人群,当前社会保障还未得到健全,这个背景下,他们在不愿铤而走险去犯罪的情况下就不得不选择在街头巷尾无偿利用公共资源摆乱设点。城管是政府的一个执法机关,有义务根据政府的要求执行任务,而无证摊贩们则有生存的权利,如果连把他们唯一谋生的机会都都予以剥夺,他们不会答应,具有同情心人们也不支持,当矛盾发生时,城管就成了众矢之的了。先说城管之委屈。法律赋予城管对摊贩的执法方式有三招,第一劝阻制止、第二、罚款处理、第三暂扣物品。在实际执法中,城管也是很有同情心理的,通常是就低不就高,能够劝阻制止就不会罚款的,暂扣物品实在是不得已而为之的。但问题是这三招根本就不能解决问题,劝阻不听,罚款不缴,暂扣不给。怎么办啊?最后一招就是取好证,小的问题就强行暂扣,大的就依法起诉,交法院强制执行。这样一来又会出现新的情况,强行暂扣,摊贩肯定不给,一个要扣一个不给就会发生矛盾,也就是出现了人们常说的,粗暴执法、暴力执法,不文明执法现象。法院强制执行要有一个较长的时间过程,根本就起不到治理的效果,政府会批评,群众会指责不作为。要想文明执法主要手段也就是说服教育了,但这个方法是起不到什么作用的,是软弱无力的,是难以达到目的的。前面说了,城管只是一个执行机关,执行是要讲究效率的。一般情况,一个城管人员通常要面对十几甚至几十个游摊小贩,如果都采用耐心说服教育的方式显然是无法操作的。面对无数次说服教育仍然我行我素的情形,城管人员也是人,耐心是有限的。于是,简单粗糙的执法方式就在所难免了。而实际也表明“色厉内荏”的板脸式执法往往比较满脸春风地说服教育效果要好得多。这样一来,在人们眼中就是粗暴执法,野蛮执法,就易引起人们的强烈反感。我们简阳城管执法人员,实际是有素质的,对这些无证摊贩也是有情有义的。因为简阳城管执法队员主要是三部分人组成的,一是军转干部,他们在部队受到了良好的爱民教育,他们在部队为国防事业作出了自己的贡献,他们中的绝大多数人是平民百姓的孩子,这些人有许多亲朋好友也是弱势群体,甚至有的也在做游贩;二是招考的大学生公务员,他们是大学生中优秀者,是百里挑一选出来,无论是文化素质还思想素质都是经过党的干部部门考验的。三是协管人员,他们本来也属于弱势群体。关于文明执法,我相信各地城管都会有整套的相关规定,也是大力提倡的。可是当他们满脸春风,和言悦色对本来就以求生为目的的摊贩动之情,晓之以理却换来的却是说不听、罚不给、扣不肯;强行或不作为换来的是人们的指责和市民的反感,城管该怎么办呢?当他们为了工作而备受辱骂乃至殴打时,能指望这些血肉灵魂心平气和吗。再说无证摊贩之难为:他们只不过是通过占道乱摆卖来求一个生存的机会,如果这点机会也不给,他们就认为是把人往绝路上逼。不让摆这个摊,生活就没着落,摆不让,不摆没法活,反正无路可走,还不如搏一搏,要扣我就跟你拼。当他们看到自己的货物、炉灶、桌椅板凳、水果蔬菜等这些基本的家当被收缴,联想到明天的买米钱、孩子的上学钱、上医院的看病钱会因此而无时,怎么能不激动呢,怎么不血脉喷张呢,要是我还或许会以身相拼呢。
六、说说普通市民。广大市民是具有同情心,当看到城管与摊贩之间的矛盾之时,一般是同情弱者,特别是当一些摊贩哭天喊地,悲情切切之时他们就开始责骂、群攻城管了。在通常情况下支持无证摊贩的居多,因为他们的货品毕竟是价格低廉且方便就近。可一影响到自己的正常生活,就会强烈反对,如果城管处置不及时就会投诉不作为。还有部分人唯恐天下不乱,一旦矛盾发生,就围个里三层处三层,指指点点,说说骂骂,看希奇、凑热闹,搞得交通睹塞、秩序混乱。客观上造成冲突双方为顾及面子而不肯罢休。
城管是在履行政府赋予的职能,他们的目的是为了城市经济社会和谐振发展,更好的发展;无证摊贩是为了生存的需要,都有自己充分的理由。他们的之间矛盾是一个社会问题也是一个经济发展的问题。过去这个矛盾没有这么激烈,是因为无证摊贩适应生产力水平、城市化水平。如乡村没有乱摆卖这一说法,在小农经济时代无证摊贩兴盛还是经济繁荣的一个体现。这个矛盾今后也会随着经济社会的不断发展,法制的不断健全,社会保障的不断完善而逐步消灭。 要讲究方法三 另编者按:算了不提为罢。
[ 本帖最后由 简阳小城管 于 2007-8-10 17:03 编辑 ] 城管的工作需要我们大家的理解 收到 理解 收到 需要互相理解~~~
[ 本帖最后由 言无忌 于 2007-8-11 17:39 编辑 ] 就是三,如果工资低了,我们还是可以炒执法局的鱿鱼哦!现在两三千的工作多的很。 城管是在履行政府赋予的职能,他们的目的是为了城市经济社会和谐振发展,更好的发展;
无证摊贩是为了生存的需要,都有自己充分的理由。
他们的之间矛盾是一个社会问题也是一个经济发展的问题。
注意方式方法,和谐社会以人为本! 就是三,如果工资低了,我们还是可以炒执法局的鱿鱼哦!现在两三千的工作多的很
2-3000的工作很多,在哪里啊,没看到呢.在简阳600多的工作还有保险的,不多吧 无证摊贩应该办证部门查处,城管应该管乱摆摊设点的,无论有证无证,只要乱摆就该查处,这样才公平。对于那些偶尔进城销售一点自产的农产品的农民,要叫办什么证显然不切实际,但城市管理又不能不作,这就要求城管人员多作解释并引导其到规划的市场销售,对于这些老百姓就不能象对那些长期经商的商贩那样强行处置。
城管执法又是一个新增的高风险职业,辛苦又不被人理解,而且随时有可能受到人身攻击和伤害,所以这项工作需要全民的理解和支持,而且还需要媒体的大力宣传,在大街小巷、中小学校、企事业单位、社区小区等人口集中的地方大力宣传,做到家喻户晓、尽人偕知,人人树立责任感,公共秩序和公共卫生一样需要全民参与才能取得最好效果。
[ 本帖最后由 笑对人生 于 2007-8-10 17:47 编辑 ] 在强烈的生存权利前
至今没有任何半条法律授予执法权的城管千夫所指很正常
因为他们本身的素质相当低下
估计读完过民法和民事管理条例的怕是一个都找不出来
海外任意发达国家
请找出一个有“城管”这种怪胎的例子出来?
“城管”这种没有执法权却大肆行使执法职能的怪胎
当今世界
独此一家
原因无它
我国至今还是人治而非法治国家而已 “当他们为了工作而备受辱骂乃至殴打时,能指望这些血肉灵魂心平气和吗。”,“联想到明天的买米钱、孩子的上学钱、上医院的看病钱会因此而无时,怎么能不激动呢,怎么不血脉喷张呢,要是我还或许会以身相拼呢。”楼主能够从普通人的角度对城管和小贩的对立进行解读,不偏不倚,难能可贵。
楼上的那位仁兄言语有些偏激了,加有太重的个人感情色彩。 原帖由 言无忌 于 2007-8-10 16:14 发表
可以辞职嘛.
问题出来了,总要解决.
走不是解决问题的方法.
汗
10楼的帅哥.请你搞清楚.我们在中国.我们是中国人.国情.素质.好不好?哎!相互理解?懂不懂? 原帖由 黄角树 于 2007-8-10 16:23 发表就是三,如果工资低了,我们还是可以炒执法局的鱿鱼哦!现在两三千的工作多的很。
两三千的工作?简阳啊?没看到好多喃,大部份就几百块钱。 为啥子会出现那么多无证摊贩呢?人大面大的,哪个愿意天天作点小生意给人呼来唤去的嘛。
有关部门才应该好生反省! 说白了一切都是钱闹的 原帖由 yinloveysq 于 2007-8-11 09:12 发表
在强烈的生存权利前
至今没有任何半条法律授予执法权的城管千夫所指很正常
因为他们本身的素质相当低下
估计读完过民法和民事管理条例的怕是一个都找不出来
海外任意发达国家
请找出一个有“城管”这种怪胎 ...
在进行城市化的进程中,城管的职能是不能替代的,他将履行管理好城市的一个综合职能,朋友的说法有点偏激了~~ 法制和以人为本该如何最好的结合 是现在正待解决的问题啊
说才要才
创文明卫生城市!筑简阳美好明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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