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表于 2007-8-31 13:08

《迹地户外俱乐部免责公告》

    《迹地户外俱乐部免责公告》
         
         

          一、针对网友发起的活动,建议了解发起人的详细资料,以及活动的内容、目的地、强度、安全系数等问题和自身的体力有选择性地参加,避免体力超支或透支。并将发起人的资料和行程告知家人或朋友。

         二、在本版发布出行计划帖子时请尽量在标题上注明活动时间,方便大家查看帖子。过期的帖子大家就可以不必要重复看了(不然都是《周末2日游》,大家很难分清楚是已经过去的周末还是未来的周末)。

         三、本版仅仅提供一个出游信息平台,和各位网友的活动没有任何商业关系,本俱乐部也没有精力和能力考证各个网友的出游带队资质和能力。出游活动中所发生的各种事件均与迹地户外俱乐部无关。

         四、游山玩水是我们共同的爱好,安全第一是前提!建议大家在活动结束后及时在原相约同行贴子里发个平安贴作为相约贴的结束(不必另开新贴),让大家放心,最好第一时间发布,或电话通知请人代发。可以跟贴在你所参加的出游计划后面。如:**队一行*人已安全到达简阳,或正在***FB中。

         五、论坛网友因装备交易、除本俱乐部组织以外的结伴出游等所发生的一切经济纠纷和迹地户外俱乐部管理人员无关,对于有欺骗行为的网友,经本俱乐部确认后将予以揭露,但没有责任和义务替您追讨钱款。

         六、发起人组织活动必须遵循“安全第一”的原则,严禁个人英雄主义,不允许在无保护、无专业人士支持的情况下,擅自组织存在高风险的户外活动。

[ 本帖最后由 广寒之殇 于 2007-8-31 13:23 编辑 ]

泥娃娃 发表于 2007-8-31 13:21

支持声明

苦龙 发表于 2007-8-31 13:35

支持,耍就要耍个高兴.安全第一哈

天国的妖精 发表于 2007-8-31 14:05

对的,整个声明,迹地随着会员的增加也越来越成熟了~

天马行空 发表于 2007-8-31 14:45

支持,耍就要耍个高兴.安全第一哈

xxr 发表于 2007-8-31 22:33

支持支持。。。。。。字数不够,点点代替。

爱的天平 发表于 2007-9-5 11:23

顶,没有规矩就不成方圆

小付 发表于 2007-9-5 11:28

支持。。

伟哥 发表于 2007-9-8 17:37

支持

59Sir 发表于 2007-9-8 17:42

什么时候我也加入来看看 我也喜欢出去玩的哦

云峰山 发表于 2008-5-2 17:19

原帖由 〢.◆譽ēr. 于 2007-9-8 17:42 发表 http://www.jy0832.com/images/common/back.gif什么时候我也加入来看看 我也喜欢出去玩的哦 欢迎

嗜血幽灵 发表于 2008-5-2 17:52

迹地户口在滨江路的店子咋一直没有开呢?我想租个山地自行车骑啊,不知道咋联系。我的QQ615437,注明迹地户外哈

|▍.潐點嫨孒 发表于 2008-6-11 15:11

可以...支持以下...看学习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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