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珍可乐 发表于 2007-10-4 23:48

原帖由 无言 于 2007-10-4 18:47 发表


维珍可乐坛友:
      你的贴子是我删除的,请不要把茅头对准他人。有一点我想你应该清楚,你发的不是抗议贴,而是一个侮辱我们论坛朋友的贴子。论坛发贴子的规矩相信你是清楚的,更何况作为一个人,相信起码 ...
当时比较激动,希望论坛以后开辟一个公告版块,被踢得人请把被踢得理由写上,这样就不会造成这样得误会了。

金家店的背篼 发表于 2007-10-4 23:58

原帖由 维珍可乐 于 2007-10-4 23:46 发表

恩,晓得了,我当时比较激动,你一直关注这个帖子,我对我发得帖子感到有点后悔,毕竟也是那位踢我出群得朋友得职责所在。

好兄弟,你又弄对了加10分,到金家店赶场,茶钱算我的哈……:handshake

维珍可乐 发表于 2007-10-5 00:27

原帖由 金家店的背篼 于 2007-10-4 23:58 发表


好兄弟,你又弄对了加10分,到金家店赶场,茶钱算我的哈……:handshake
社,要得。

晃眼帅哥 发表于 2007-10-5 01:36

原帖由 维珍可乐 于 2007-10-4 23:44 发表

呵呵,我尊重不尊重有你啥子相干?你娃在这里干嚎啥子?做为对论坛贡献我绝对没有你这个新人多,你开始来就来拉人进你办得一个坛子结果人没有拉到,然后自己掉进来了,至少我没有来拉过人,对论坛有贡献得人我能 ...



维珍可乐 .   请您拿事实说话.   我什么时候办过坛子.? 我什么时候来拉过人?您有证据您就拿出来,大家摊开说.哪怕是除您以外任何一个人看到我"晃眼帅哥"在简阳论坛拉过人.我一定马上主动接受处理.    不过我就想不通了.我到现在为止连最简单的做图片都不会, 我怎么办出来的坛子?刚刚上任实习版主时, 设置高亮那些我都是问的论坛高层. 不信您可以发贴问. 但请您不要凭空捏造.

我承认. 我是年龄小. 也是最年轻的一个实习版主. 但是我认为,一个人说的话对不对,不能光靠年龄去下定论. 您敢保证年龄比我大的人说的每句话都是对的吗? 我想不能吧. 我的语气不对,我道歉.   我只是针对这件事情发表我的看法,提出我的观点. 接受与否都在于您.
您说我没资格向你提意见, 可以.   但是请您不要用"无中生有"这种卑鄙的方法来侮辱我.    哪怕我年龄再小, 但最起码的自尊是有的.



我不希望看到论坛内有任何不和谐的事情发生.这就是我作为一个实习版主最大的心愿.

[ 本帖最后由 晃眼帅哥 于 2007-10-5 01:41 编辑 ]

阴雨天 发表于 2007-10-5 01:47

作为论坛的一员,,做人还是低调点. 不要把自己抬得太高,摔下来会很痛的.看事情不要只看表面. 多换位思考下.
这几句我支持。

sky007 发表于 2007-10-5 01:51

针对相关事件,当事人也开帖说明,论坛管理人员也提出了观点。

所涉及的会员也已清楚其中之事,言语之中,必有误会,论坛和谐,还是大家的希望。

在说任何话之前,多站在别人角度考虑问题,并以事情为依据,不要听风听雨乱加指责。

口角之争,实不为论坛宗旨所提倡,也不为论坛发展所倡导,为了论坛的发展,为了我们有一个家,

                                       请大家慎重!

帅的起灰灰 发表于 2007-10-5 10:11

总有人在那装假老练,维珍可乐 我顶你

自由战士 发表于 2007-10-5 10:24

可乐如果我是你我就发弹劾帖子了

自由战士 发表于 2007-10-5 10:25

原帖由 金家店的背篼 于 2007-10-4 23:58 发表


好兄弟,你又弄对了加10分,到金家店赶场,茶钱算我的哈……:handshake


水人,菜刀就被你这样骗过

59Sir 发表于 2007-10-5 10:29

原帖由 自由战士 于 2007-10-5 10:25 发表



水人,菜刀就被你这样骗过



什么哦我刚想问喝什么茶 下午切耍


结果要水人的哦


幸好

自由战士 发表于 2007-10-5 10:31

原帖由 〢.◆譽ēr. 于 2007-10-5 10:29 发表




什么哦我刚想问喝什么茶 下午切耍


结果要水人的哦


幸好


不是哈,下午我也想去

XX组织的

无言 发表于 2007-10-5 10:32

原帖由 自由战士 于 2007-10-5 10:24 发表
可乐如果我是你我就发弹劾帖子了

自由战士,请注意你的言行.
事情的经过已经很明了,你不会连起码的是非观都没有吧?
不要让大家失望.

59Sir 发表于 2007-10-5 10:35

原帖由 金鹅 于 2007-10-3 20:37 发表
我才进来没多少时间,看到的就是风风雨雨,到底是管理无能还是会员素质底?我不得而知,我是希望论坛不要出现这样的事情,也希望相关管理和会员深思,毕竟道歉也好,解释也罢,要的是一个态度,如果网络上连这点态 ...

人家是加入人家的群被T 了 你知道是什么事情么?

59Sir 发表于 2007-10-5 10:37

原帖由 自由战士 于 2007-10-5 10:31 发表



不是哈,下午我也想去

XX组织的



走哦杀啊




去帮金家挽回点人气

59Sir 发表于 2007-10-5 10:38

原帖由 金鹅 于 2007-10-3 20:41 发表

    泥管,在别人的抗议帖后说其他事情是不礼貌的,做为管理应该认识到这一点。



难道要人家也不明事理的跟到吼?


叉开话题咱个不对?


闹到安逸 ?



幽默

59Sir 发表于 2007-10-5 10:56

好了 最后 小弟说句公道的话


俗话说 有理走遍天下 这个问题不少了 我也被T过 有什么事情发生了 首先看看自己有没有问题 就算被误会被冤枉了

也不用发那种有点过的帖子(我也跟了你的帖子的 的确有点点过哈 ) 有理不再声高嘛!!~


兄弟姐妹们凡是都要给自己留条退路 不要把自己逼入绝境 大家都是成年人了 说话要负责的虽然网络是个虚拟的

不过若有真的人生攻击   论坛这样的地方 一样可以追究法律责任....


大家都是简阳的 说不定是抬头不见低头见的人 有必要大动肝火么哪个群只能加200个人 相信兄弟姐妹们能够理解群管的一些清理....如果你被不幸的清理掉了 请不要发火 过段时间在加入就是 没有什么不得了的萨多多包涵嘛


还有些朋友   既然闹起来了大家就帮忙劝劝 帮忙大事化小小事化了不要不明是非就跟到吼起 这样越帮越忙的


论坛事大家的 不是哪个人的也不会出现什么官官相护的事情 发帖子的朋友也看到了萨 论坛的版主都是说的实话

没有偏向任何一方 对不对   人无完人   错误这个东西 连上帝都要犯 更不要说我们了有则改之无则加冕 是不?



事情到这里   所有朋友也该了解清楚了个人觉得可以画上个圆满的句号了没有必要在争论下去了如果两位当事人朋友同意的话就请版主将这个帖子的回复封掉了

scjy-cxly 发表于 2007-10-5 13:04

今天的执着,会造成明天的后悔。什么时候放下,什么时候就没有了烦恼!
奉劝两位论坛的好朋友人生短暂,何必那么执着~!!今天的执着,会造成明他的后悔。什么时候放下,什么时候就没有了烦恼!退一步海阔天空!!

scjy-cxly 发表于 2007-10-5 13:10

哈哈,维珍朋友,我也被背篼大哥踢出去好多回,后来我就晓得不进去了,再后来背篼大哥鼓捣拉我进去我也没进去了,因为我怕被踢出来,再后来我和背篼大哥成了朋友!!所以看开点哈!!最后个人意见-坚决维护论坛的制度和利益~!!

拉登 发表于 2007-10-5 13:44

哦吆~~~闹得好热闹哦!丁点大个事情何必嘛!大事化小,小事化了就行了嘛~~~

二月 发表于 2007-10-5 20:43

忍不住想说两句脏话:没得球事,闹个铲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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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完整版本: 严重抗议简阳论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