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小兴 发表于 2007-11-22 09:56

简阳市启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11月14日,我市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培训会议。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肖东在会上表示,将以改革的精神、创新的思维、务实的态度、扎实的工作,全面推进我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全市各部门、乡镇相关人员近300人参加了培训会,市政府副秘书长巫锡良主持培训会,对我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
  会议要求各单位部门于11月22日前完成“信息公开目录”编制工作,12月5日前完成“信息公开内容”的梳理工作。
  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肖东指出,推动政府信息公开,是贯彻落实《.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省市相关精神的一项重要工作,党的十七大报告明确了“健全政府职责体系,完善公共服务体系,推行电子政务,强化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的新要求,将更好地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获取政府信息的权益,将对转变政府工作方式产生积极深远的影响。他要求参加培训的工作人员要提高认识,增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责任感和主动性;理清思路,精心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实施方案;落实责任,平稳有序推进施行《条例》的各项准备工作。以改革的精神、创新的思维、务实的态度、扎实的工作,全面推进我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阿牛哥哥 发表于 2007-11-22 11:26

好事哦!透明的政府,满意的人民!说到做到就好了

阿粲 发表于 2007-11-22 11:30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很细,很繁锁,要认真对待。好累人的。

笑对人生 发表于 2007-11-22 11:31

是个好消息

简简单单 发表于 2007-11-23 21:21

现在都在搞公开透明化了`是好事哈`

望情水 发表于 2007-11-24 00:22

支持一个!!!

南华宫 发表于 2007-11-24 23:44

希望是一个好的开端,并根据 《.和国信息公开条例》
第二章 公开的范围
      第九条 行政机关对符合下列基本要求之一的政府信息应当主动公开:
       (一)涉及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切身利益的;
       (二)需要社会公众广泛知晓或者参与的;
       (三)反映本行政机关机构设置、职能、办事程序等情况的;
       (四)其他依照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应当主动公开的。
      第十条 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及其部门应当依照本条例第九条的规定,在各自职责范围内确定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的具体内容,并重点公开下列政府信息:
       (一)行政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
       (二)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专项规划、区域规划及相关政策;
       (三)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信息;
       (四)财政预算、决算报告;
      (五)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项目、依据、标准;
      (六)政府集中采购项目的目录、标准及实施情况;
      (七)行政许可的事项、依据、条件、数量、程序、期限以及申请行政许可需要提交的全部材料目录及办理情况;
      (八)重大建设项目的批准和实施情况;
      (九)扶贫、教育、医疗、社会保障、促进就业等方面的政策、措施及其实施情况;
      (十)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预案、预警信息及应对情况;
      (十一)环境保护、公共卫生、安全生产、食品药品、产品质量的监督检查情况。
切实落实到位

不是成都人 发表于 2007-11-24 23:49

支持一个!!!

影子哭了 发表于 2007-11-25 10:05

还不是该公开的公开,不敢公开的不公开……

南华宫 发表于 2007-12-2 22:03

信息公开是解决百姓知情权,关建是政府要将政策落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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