沱江河的纤夫 发表于 2007-11-26 12:59

在此向“天国的妖精”道歉

遭了,是我误会了,上个星期刚加群里,还没有来得及得及把群里的名字改来和论坛注册名一致。

今天早上一上QQ就被踢出群,觉得很气氛,没有弄清详细的原因,以为是QQ群管理员滥用职权,所以................

在此向“天国的妖精”道歉

天国的妖精 发表于 2007-11-26 14:09

没关系哈~清理群被误会是难免的,毕竟谁都不愿意被踢~

现在论坛群还是欢迎你加入哈~:handshake

不用专门道歉,疯猪领导教育我们:论坛都是一家人.....:victory:

沱江河的纤夫 发表于 2007-11-26 16:54

:$ :$ 唉!我这个人就是这样,遇事不冷静,经常不把事情搞清楚,就乱发牢骚。
谢谢“妖精”的谅解:handshake

[ 本帖最后由 温柔陷阱 于 2007-11-26 16:59 编辑 ]

小学毕业生 发表于 2007-11-26 18:27

看来你是性情中人哈

天马行空 发表于 2007-11-26 20:09

疯猪领导教育我们:论坛都是一家人...

阿牛哥哥 发表于 2007-11-27 09:25

一家人说一家事!关到门啥子都好说!

潇风 发表于 2007-11-27 09:53

无聊,叹,见多了,看多了,什么事都差求不多!不知道你又是哪位管理员的马架哦!

不是成都人 发表于 2007-11-27 14:13

论坛都是一家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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