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华宫 发表于 2008-1-21 20:43

十、持《再就业优惠证》的灵活就业人员申请社会保险补贴需要报送的资料有哪些?
       1、本人《居民身份证》复印件;
       2、《再就业优惠证》复印件;
       3、街道劳动保障工作机构出具的灵活就业证明或个体营业执照复印件等相关证明;
       4、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出具的上季度社会保险缴费凭证。

南华宫 发表于 2008-4-14 21:16

最低工资标准四川省**07年12月26日已经调整,资阳市政府从2008年1月1日调整最低工资标准为450元/月。听就业局讲,失业保险金此次调为347元/月,并从08年1月起执行,前两月的补发。

南华宫 发表于 2009-7-1 15:49

简阳市就业再就业工作新政策《宣传提纲》
九、持《再就业优惠证》的灵活就业人员,享受社保补贴的条件和标准以及申报程序?
   (一)条件和标准
      1、持《再就业优惠证》的“4050”人员(即2007年底之前,女满40岁,男满50岁)实现了灵活就业后,申报就业并参加了社会保险,按政策规定的灵活就业人员缴费标准的2/3给予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
      2、对持《再就业优惠证》的其他人员灵活就业后,申报就业并参加社会保险的,按政策规定的灵活就业人员缴费标准的1/3给予社会保险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

今天是党的生日,请问下赵书记,这样的政策,简阳执行没有???如执行了,又有多少下岗失业人员享受了???连社区都不知道的政策如执行了,又是哪些人员享受了???能政务公开一下吗!!!!

[ 本帖最后由 南华宫 于 2009-7-1 16:02 编辑 ]

阳峰 发表于 2009-7-2 18:52

能政务公开一下吗
好难

老侃 发表于 2009-7-5 10:55

不说违背良心的话,所以飘过......

真无语 发表于 2009-7-8 21:39

政府部门有斤扯,老百姓有最受

南华宫 发表于 2009-7-16 21:49

原帖由 南华宫 于 2009-7-1 15:49 发表 http://www.jy0832.com/images/common/back.gif
简阳市就业再就业工作新政策《宣传提纲》
九、持《再就业优惠证》的灵活就业人员,享受社保补贴的条件和标准以及申报程序?
   (一)条件和标准
      1、持《再就业优惠证》的“4050”人员(即2007年底之前, ...

您好,您的来信已转简阳市就业服务管理局,以下为简阳市就业服务管理局回复: 南华宫同志: 您好!首先感谢您对我市就业再就业工作的支持。根据您通过“书记信箱”提出的事宜,现就依据有关政策回复如下: 根据川就局办12号文件、资府发49号文件、资劳社发42号文件规定精神,我市制订《简阳市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补贴管理办法(试行)》,并以简府办138号文件下发各乡镇及有关部门。 我市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补贴于2007年12月开始启动。当时在市劳社局组织下,各乡镇劳动保障工作人员及社区工作人员参加的培训班,宣传了政策和培训程序。同时,有关扶持政策我局先后还印发了宣传资料进行宣传。这些扶持政策一直在落实执行。目前有82人符合规定条件的灵活就业人员正在享受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补贴。 南华宫同志,对此回复还有不清楚、不明确或还有疑问的地方,请与市就业服务管理局联系。联系电话:3201633,联系人:陈洪 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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