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实既然都已经走上了法律程序,那就应该继续呀。
楼主在这里号召谴责某一个人,我觉得欠妥。
[size=4]朋友啊!你想得也太简单了点啊!权利大于法律的时候在中国(更不要说在如今的简阳了啊),还少吗?我很理解那些朋友的痛苦啊,因为,曾经的我,在简阳被当地的部分人物整得还要惨啊!可以说是欲哭无泪,肝肠寸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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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走上法律,那只能证明他们那些受伤害的人已经没有办法了,但是又能够怎么样呢?我不否认,社会不全部是阴暗的,但是,难道仅仅他们(我们)的运气差吗?
————也许只有真正受过伤害才知道权大于法的“厉害”! 法律只是代表了最基本的道德底线而已 既然是历史遗留问题就要全方位调查,将问题归咎一人未免片面武断,具体问题是前中后当事人要一起解决,以法律手段解决。 说句实在的:你们送礼没有喔???如没有,赶紧送三!!!肯定解决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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