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庆 发表于 2008-12-4 16:26

承包期内全家“农转非”后承包地该怎么办?

答:《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二十六条 承包期内,发包方不得收回承包地。
  承包期内,承包方全家迁入小城镇落户的,应当按照承包方的意愿,保留其土地承包经营权或者允许其依法进行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
  承包期内,承包方全家迁入设区的市,转为非农业户口的,应当将承包的耕地和草地交回发包方。承包方不交回的,发包方可以收回承包的耕地和草地。
      承包期内,承包方交回承包地或者发包方依法收回承包地时,承包方对其在承包地上投入而提高土地生产能力的,有权获得相应的补偿。

[ 本帖最后由 杨庆 于 2008-12-4 16:27 编辑 ]

飞碟 发表于 2008-12-4 16:39

清问小城镇是指当地还是可以跨区域?比如简阳农村迁到成都的小城镇可以不收回吗?
设区的市又是指什么呢?

杨庆 发表于 2008-12-7 15:16

小城镇没有地域之分。简阳农村迁到成都的小城镇可以不收回土地承包经营权,设区的市是指地级市,如资阳市即是设区的市,简阳市就不是设区的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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