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空间 发表于 2008-12-7 16:19

回复 18楼 的帖子

刮钱的也是犯罪,涉嫌敲诈勒索罪,该报警才是!他们往往是欺软怕恶,我曾经扇了那种人一耳光,最后他还不是灰溜溜走人,要他真胆大,就去抢银行去了,挣大钱.

晨露 发表于 2008-12-7 18:20

有些娃儿身上就只有一块两块钱,钱不多但是孩子被吓惨了,110来了还是枉然,你说你被抢了一块钱,你们说那个110的可不可能立案嘛。要是把有些胆小的娃儿吓出毛病了就惨咯!

自由战士 发表于 2008-12-7 18:23

那就只有以暴制暴了,发帖这几位多半都是老简阳,认识的朋友还是多撒,可以找点政法系统的朋友或者一超社会的朋友,警告下这些人

笑对人生 发表于 2008-12-8 16:17

家长们也可以向学校提出来,请学校向公安部门呼吁,也许会快一些

飞碟 发表于 2008-12-8 16:26

弄几个切关起,可能就不得那么猖狂了

烟草味 发表于 2008-12-8 16:46

天眼是不是也要闭哈眼睛哟?搞不懂老。

秦时月 发表于 2008-12-8 17:09

原帖由 晨露 于 2008-12-7 18:20 发表 http://www.jy0832.com/images/common/back.gif
有些娃儿身上就只有一块两块钱,钱不多但是孩子被吓惨了,110来了还是枉然,你说你被抢了一块钱,你们说那个110的可不可能立案嘛。要是把有些胆小的娃儿吓出毛病了就惨咯! 不在于钱数目多少,只要是抢劫都属于严重的行事犯罪,是应判重刑的!!

阳峰 发表于 2008-12-8 19:35

不在于钱数目多少,只要是抢劫都属于严重的行事犯罪,是应判重刑的!!
是的,一元也会判两三年的,拒捕逃跑还会当场击毙的.

蟑螂 发表于 2008-12-9 00:34

回复 28楼 的帖子

说得太容易了哈,,,,,,
定抢劫需要一定的条件,

犯罪和违法是2个概念,

嘿嘿,,最后说一句,说到枪,就不亲热了,不管是警察还是老百姓或者犯罪嫌疑人,那个东西儿,怎一个烫字了得!

[ 本帖最后由 蟑螂 于 2008-12-9 00:35 编辑 ]

披着狼皮的羊 发表于 2008-12-9 00:37

唉, 现在的人啊

有回朋友的儿子在晚上7点左右就遭抢了

你说贼娃子凶不凶

蟑螂 发表于 2008-12-9 00:39

现在的老百姓,说起抢包的,立马闪多远。
只要有人吼一句“警察打人了 ”,大家马上就围拢了,

嘿嘿,

深深的海洋 发表于 2008-12-9 10:48

反应这么强烈,管治安的还是要在重点路段,特定时间内加强巡逻,或者是暗中收集证据,一网打尽,不要成气候了,就难管了,逃避只能使问题越来越多,

梧桐雨 发表于 2008-12-14 19:07

这么乱啊,注意安全~

这么猖狂是该有人出面管管了

刚哥 发表于 2008-12-14 20:56

原帖由 蟑螂 于 2008-12-9 00:39 发表 http://www.jy0832.com/images/common/back.gif
现在的老百姓,说起抢包的,立马闪多远。
只要有人吼一句“警察打人了 ”,大家马上就围拢了,

嘿嘿,
这句到是实话实说。
呵呵

青依敏儿 发表于 2008-12-18 11:11

小混混抢学生不是小事,希望有关部门重视,从小混混变成了大恶魔,社会治安会变得更糟,而受伤害的学生也会被洗脑的,以恶制恶........还是继续被抢.......还是由好学生变成坏学生,不被坏人欺负,这种后果不可想象...........那我们的社会又变成了什么?我们家长又该咋办?希望我们家长好好探讨,以恶制恶还是叫学生忍让.

简约而不简单 发表于 2008-12-18 11:13

是得管管!但谁去管呢??????

蟑螂 发表于 2008-12-18 18:16

前几天有三个12,3岁的小混混早上“刮”学生的钱,在新民街有人报警,警察处理了,那几个都是留守的,没办法,又没到14岁,只能批评教育,没办法。

流浪的人 发表于 2008-12-18 18:23

原帖由 晨露 于 2008-12-6 21:42 发表 http://www.jy0832.com/images/common/back.gif
大人就可以抢,你是不是大人哦。抢劫犯还看人说。
大人的钱比孩子的多

严格说

要抢就抢卖鞋子的

流浪的人 发表于 2008-12-18 18:24

原帖由 梧桐雨 于 2008-12-14 19:07 发表 http://www.jy0832.com/images/common/back.gif
这么乱啊,注意安全~

这么猖狂是该有人出面管管了
听说卖鞋子的很危险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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