髯翁 发表于 2009-2-8 14:40

李双简阳乡土系列之十:异病二题

萝卜橘子大脖子
    故乡农村盛产大萝卜。萝卜卖不了几个钱,只得“自产自销”。所谓“销”,就是吃。生萝卜,泡萝卜,煮萝卜,酱萝卜,村民们都大吃特吃;连鸡羊猪狗都吃。“冬季萝卜赛人参”,这话说得好。在村里,无论大人小孩,个个红光满面,神采奕奕,气饱力壮,不像吃了萝卜,而像吃了伟哥。
后来搞多种经营,种萝卜,也种橘子。起初橘子是好卖的。时间长了,家家都种,卖不完,众人只好既吃萝卜,也吃橘子。萝卜清火,橘子上火,还非得一起吃不可。
    两三年后,许多人纷纷变成了大脖子。据村里的小学老师告知,是吃萝卜吃橘子吃成这样的。我反驳:“你太夸张了吧!”他答:“一点不夸张。再说现在谁还在意这个!两千多公里的长城,不是可以夸张成万里长城吗!”
    “君子中庸,小人反中庸”;我是“小人”,向来不信邪。现代人必须有个性,否则就会沦落为米缸里的米,千粒万粒一个样。举例说吧,白加黑药片,说明书教导我们“白天吃白片,晚上吃黑片”,我感冒了,偏偏白天吃黑片,晚上吃白片,目的就是看看到底会怎么样。结果没能怎么样。又举例说,电视节目指出人不可能倒立着看书,不可能倒立着吃饭,不可能倒立着喝水,我就偏要试试。我倒立着读了《二十四史》,倒立着吃了五碗饭,倒立着喝了一桶水;可惜喝下去的水急急忙忙地从鼻孔里流了一些出来,差点使我功亏一篑。但结果仍然没能怎么样。再举例说单位离家远,同志们都往那边搬家,我却建议领导把单位搬到我家附近。结果他大人小量怒发冲冠竟然让我下了岗。若干比一,胜者是我!另外我还有不少别的实例可举:大伙玩小姐,我偏守妻子;大伙打妻子,我偏让妻打(她不打归她负责);大伙提手机,我偏揣呼机;大伙品洋酒,我偏灌土烧;大伙煮精米,我偏吃粗粮;大伙挺西服,我偏套短衫;大伙着革履,我偏靸布鞋;大伙赚钱,我偏读诗;大伙乘车,我偏步行;大伙生病,我偏生猛。怎么的!当然我也并不是无所畏惧。比如说,《**》上有很长一段时间,都在提倡gong c dang员要“不怕戴帽子,不怕撤职,不怕开除党籍,不怕离婚,不怕坐牢,不怕杀头。”号称“六不怕”。我不是gong c dang员,所以我偏偏“六都怕”。但这是题外话。
    这一次我又较上劲了。有一段时间,我每天专吃萝卜,也吃橘子,有一次还特意吃了三斤萝卜,两斤橘子,比屡败屡战的超级女生尚雯婕更加顽强,让“清火”与“上火”在肚里斗,想弄清会有什么结果。吃来吃去,没什么异常。正在嘲笑村言野语,并大冒傻气地憧憬着什么时,有好朋友笑容可掬地询问:“你的脖子怎么长胖了呢?”我吃了一惊,仔细对镜自顾,好像是胖了,而且似乎还短了。好朋友以及他的另外几个好朋友便笑起来了,笑得很开心。日常生活中,倒霉的事没轮到自己头上,却又真切地发生在身边,当然是件最开心的事。谁敢说不是,否定自己笑过,那么他肯定是个大骗子,我们要当心!
    明白大事不好了,汗水立刻贴在我的脸上辣,慌忙跑去投奔小学老师,他说正是大脖子病。我不信,他只好陪我上医院检查,诊断是患了甲状腺肿。
    我的结论是:要么吃萝卜,要么吃橘子,不能“屙尿擤鼻涕——两头都逮着”,否则就会变成大脖子。我试过了,吃亏了,各位千万不要再试了。毕竟保重健康最要紧呀。万不可像古巴伟大的无产阶级革命家卡斯特罗那样,刚宣布可以为革命执政到一百岁,结果不知道吃错了什么补药,几天后就躺进了医院,并且,看样子是出不来了。

                                        痒疾大师
    村里人都做泡菜。做好了,你尝我的,我品你的,是常事。尝来品去,便传播开了一个事实:吴大嫂做的泡菜,最香,最送饭!可大伙做泡菜用的坛子、水、盐,都同样是本村的土产呀,为什么吴大嫂做的菜,就与众不同呢?要知道,她只是一位小个子的中年妇女,祖籍在最不善做泡菜的广东,普通得不能再普通了啊!
    不管怎样,吴大嫂成了村里的重量级人物。每到夏秋两季,主妇们就排在她家门口,等着拖她去为家里那斗大的坛子服务。如果厚此薄彼,“彼”便会非常“有志气”地与吴大嫂断交——不和她说话,把她当成刮来的一阵风。那么,吴大嫂的脸庞,不光会铺上厚厚的满足,也会笼罩薄薄的尴尬的。每次做完泡菜,吴大嫂总要用火烤一烤手。这,就是她和其他“选手”唯一的不同。
    其实,吴大嫂不是别人,而是我的外婆。在我赶到世间以前,外婆就提早永垂不朽了。病因是双手的真菌引发溃疡,导致败血症,不治而亡。所谓“不治”,是真正不去治,拒绝去治,因为穷。尽管“不治”之前,家人曾多次将其扭送至乡村诊所。
    有一个词叫健康贫困(healthpoverty),其释意是一种机会丧失的能力剥夺。我们千万不要忘记!2002年10月29日,在全国农村卫生工作会议上,卫生部长张文康告知“有关人士”:“有90%的农民自费就医,有24.3%的农村家庭靠借钱或欠债支付医药费,有55%的家庭为了看病而变卖家产,因病欠债的家庭有47%存在温饱问题……”另外,据《中国卫生年鉴》显示,2002年,在农村卫生总费用构成中,政府支出的比重为6.6%;占全国人口2/3以上的农民的卫生费用,仅占全国卫生总费用的1/3。两项指标均远远落后于普通发展中国家或地区,如印度、南非、古巴、越南以及台湾省,倒是可以和朝鲜、伊拉克、莫桑比克为伍。这是21世纪,卫生部大言“医疗改革没有失败”的今天的状况。而我外婆所处的20世纪50年代,“情节”肯定更为严重。她的拒绝治疗,是一种对家庭对亲人的爱;家人的强制执行,也是一种对家庭对亲人的爱。两种爱,都令我心碎。我想,现在的许多农民,无论穷不穷,先把病人抬进医院再说。如果治不了,家属会弃人而走;如果救活了,病人自己会见缝插针,机智地逃往故乡。这不该怨农民。农民也是人民,人民缺少人民币,又胸怀大志,明白死了就不能为实现**主义而奋斗不息了,当然只有先在赖账这一条曲曲弯弯的小路上撒腿狂奔了。而几十年前,外婆及其家人,被培训得非常老实,老实得非常过分,哪里有眼光有能力掌握这些足以自救的诀窍呢!
    据说,外婆死前,其床边一直备着“烘笼”,供她烤手。因为她的手,已经离不开火了,不烤,则奇痒难熬。此后,村里的泡菜就绝了上品;纵是外婆留下的那一坛盐水重新泡的菜,也日趋平庸。
    我在母亲对外婆的怀想中活到了三十岁。她常常对我讲述老百姓的故事,并大肆宣讲着已经绝种的极品泡菜。口口相传的事,加了什么,减了什么,我并不在意。
    一天,我去观看莫言、张艺谋炮制的《红高粱》,明白影片中那“上下通气”的“好酒”,是兑入壮汉的新鲜小便共同发酵的结果。
    突然,我看见了从未谋面的外婆。她穿着蓝色的土布中式服装,紧缩的发髻盘在后脑勺的下方,剩一绺黑发飘荡在外。这给她难以揣摩的年龄添上了一道风姿。她面带微笑做泡菜,又皱着眉头烤双手。她的四周,拥着许多笨拙的弟子。外婆来也匆匆,去也匆匆,一下消失了,像是完成了什么使命。她什么话都没说,让我遗憾今生可能将无缘聆听她的声音。但是,那一刹那,智慧迅疾地降临我的内心:外婆手上潜伏的真菌,恰巧适合了故乡的菜,故乡的水,故乡的盐,故乡的气候,以及故乡人的口味。
    原来,我家的泡菜大师,是糊哩糊涂,不学有术,上承天意,举世无双的!
                                                                              载于 《天府早报》

[ 本帖最后由 髯翁 于 2009-8-10 17:45 编辑 ]

24米的阳光 发表于 2009-2-8 14:57

是泡菜的细菌导致健康受损还是真菌提升了味道呢

小蛮腰 发表于 2009-2-8 18:38

不能“屙尿擤鼻涕——两头都逮着”:p1 (88)) :p1 (88)) :p1 (88)) :p1 (88))

金家店的背篼 发表于 2009-2-8 21:25

倒立着吃了五碗饭,倒立着喝了一桶水:p1 (57)) 那些年,农村交通、信息、卫生、医疗等处于极落后,连吃的都成问题,有病就等死,所以异病也叫不出名字……

不是成都人 发表于 2009-2-10 21:18

呵呵,不管真假,只觉有趣~~

髯翁 发表于 2009-8-28 18:51

发错了。已删除。对不起!

[ 本帖最后由 髯翁 于 2009-8-28 18:54 编辑 ]

疯猪 发表于 2009-9-2 04:14

为啥子要烤火?去痒哇?

髯翁 发表于 2009-9-2 09:53

答疯猪:不知道。只知道这种痒,烤火,就不那么痒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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