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cm2006 发表于 2009-2-19 13:18

请政府工作的同志帮忙了解下!!

请问简阳市是不是去年五,一二地震灾区,建设部门否向建设单位出具了相关的因灾停工,包括延期交房的手续和通知!事关所有在简阳买房同与的利益!请知道的同志帮忙,认真解达一下!!
谢谢

自由战士 发表于 2009-2-19 14:12

哦,我是下劳力的,进错地方了

梧桐雨 发表于 2009-2-19 14:20

:p1 (23)) 楼主问得好,很多人都想知道

休闲老菜 发表于 2009-2-19 21:54

hcm2006 发表于 2009-2-19 22:05

谢谢楼上!:p1 (57))

水粉 发表于 2009-2-20 09:35

有什么利益????

烟草味 发表于 2009-2-20 09:53

原帖由 自由战士 于 2009-2-19 14:12 发表 http://www.jy0832.com/images/common/back.gif
哦,我是下劳力的,进错地方了
我还是,出去了。

hcm2006 发表于 2009-2-20 11:02

表整水了哈!

飞碟 发表于 2009-2-20 11:10

祝楼主好运

深深的海洋 发表于 2009-2-20 12:42

这些事情说有就有,说没有就没有,站在不同的利益,各有表述,没有人会出来表态的,地震后那个还在开工嘛,都夺灾去了,

秦时月 发表于 2009-2-20 12:47

政府会明确而响亮的告诉尔等:有!已签订合同,延期履行!

hcm2006 发表于 2009-2-20 12:52

谢谢尔!
站在普退老百姓的立场上,我表示同意,毕竟我们谁也不可能在那几天在工地上呆起,人心都是肉长的!
但延好久!有没有一个标准?

花中望月 发表于 2009-2-21 23:32

我记得法律有规定,合同遇不可抗拒的自然因素影响,可以修改吧。地震停工是存在的,只是时间延长好久要有限制。

hcm2006 发表于 2009-2-22 10:49

嗯,就是这个意思!到底是好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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