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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放弃继承和放弃受遗赠有何法律规定?
杨庆
发表于 2009-2-19 16:23
放弃继承和放弃受遗赠有何法律规定?
答:《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二十五条 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
受遗赠人应当在知道受遗赠后两个月内,作出接受或者放弃受遗赠的表示。到期没有表示的,视为放弃受遗赠。
妮rl
发表于 2009-3-16 15: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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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弃继承和放弃受遗赠有何法律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