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庆 发表于 2009-2-20 16:40

夫妻一方死亡后另一方再婚的,有没有权利处分所继承的财产?

答:《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三十条 夫妻一方死亡后另一方再婚的,有权处分所继承的财产,任何人不得干涉。

59Sir 发表于 2009-2-20 16:41

哦这样的啊

归属感 发表于 2009-2-20 16:56

哦,了解了一下~~

fghy 发表于 2009-2-20 17:06

学习了。。。。。。。。。

不是成都人 发表于 2009-2-20 17:09

孩子应该还有部分权益哟

天马行空 发表于 2009-2-20 17:27

请注意,是"所继承的"财产哈,不一定是全部财产.

悠悠心情 发表于 2009-2-21 16:42

学习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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