凭海临风 发表于 2009-3-9 11:22

从 成都潜规则破冰 淑女屋特价商品退货受罚款 想到的

早晨偶然看到成都新闻,说淑女屋特价商品遭遇退货并受罚款处罚一事。其实这些潜规则早就该破冰了,对于消费者来说是莫大的幸事。由此想到昨天在简阳正中街蓝天化妆品店买东西时的情景,让大家心里有个底。
    以往经过蓝天化妆品店也从未进去,昨天经过那里再想着是“三八”节,故想进去看看有什么自己需要的,那会并没有想到什么活动促销之类的。
   工作人员不算热心,可能是看到我只看不问也不打算买吧,呵呵。后来看中一款调理平衡液,上面标了一个特价39.9元(看了原标签69),我还笑着对工作人员说:为什么不直接标40元呢,反正那一角钱你们到时也不会找出来。她说不会,之所以标39.9元就是为了吸引顾客,让其觉得不超过40元,物有所值,有轻笑了一下,没有说话(昨天因生病来着,也不想多说什么)。为了促成这一笔小小的生意,工作人员可谓“尽心尽职”的给我介绍这款水,可惜都是照着说明书说的,一点说服力都没有,我听着烦,还是微笑着告诉她:你不用再给我说这些,说明再详细如果没有效果等于没有说明。
   付款时偶然看到收银台后面贴了一张相当于是说明的,大意是说今天是三八节,为了回馈客户,凡购任一款化妆品都送牙刷一支,满38元送试用品一样,满68元。。。。。 收费40元,明明收款机里有角钱也没有给(不是在乎那1毛钱,而是其做法不妥),也没有主动说送我任何东西,我说了一句:哎,那不是说有送礼物吗?然后其拿了一把牙刷给我,然后我说不是说满38元送试用品一样吗?其拿了一个15毫升的洗面液给我(事后我才发现居然连生产日期及有效期都没有),并一再强调只能二选一,我说你那上面不是明明说了吗,而且并没有注明只能二选一。那个主管虽然在笑,但是语气让人听起来极不舒服:任何一个进化妆品店来买东西的人看了都知道这个只能二选一,言下之意即是只有我不知道这个规矩。当时我并没有生气,只是对那个主管说:我建议你们以后再进行这类传单时最好注明一下,免得发生不必要的误会,虽然东西不值钱,但产生误会毕竟不太好。。。而那个主管却还在说:别人都知道。。。。。。因为病着,我难得和她再理论,退了牙刷(所以后来才会发现那个所谓的试用品连有效期都没有)。
   工作人员告诉我说:这样嘛,你再加10元就可以拿一张会员卡,以后买东西都可以打折,而且在我们所有的加盟店都可以享受免费的修眉化妆服务。。。。我说那为啥子要加10元才送呢?你们完全可以买就送啊,还不是捆绑式消费,再说现在任何一家化妆品店都在进行免费的修眉化妆服务,那有好稀奇的嗦?其实那会我在心里还加了一句:你们的这种服务态度,我才不愿意呢。
   故而看到关于成都淑女屋特价商品退款并被处罚一事,心里真感慨。何时,做为消费者的我们可以不用再受商家的霸王条款之约,而能真正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链接:http://cd.qq.com/a/20090305/000031.htm

飞碟 发表于 2009-3-9 11:33

做生意要讲诚信

秦皇汉武 发表于 2009-3-9 11:46

商家在玩变戏法嗦。

unmatched007 发表于 2009-3-9 12:00

不厚道的还是占多数:p1 (54))

小髒 发表于 2009-3-9 13:20

繞來繞去
上當的只有消費者

凭海临风 发表于 2009-3-9 15:40

原帖由 小髒 于 2009-3-9 13:20 发表 http://www.jy0832.com/images/common/back.gif
繞來繞去
上當的只有消費者


那是哦,到最后吃亏的还是老百姓,消费者哈。

xxr 发表于 2009-3-9 17:42

不晓得这家店的寿命了,天天走那里过,就没见有啥子生意.

Cassie 发表于 2009-3-10 16:33

羊毛出在羊身上.

因为有你 发表于 2009-3-11 16:32

一种常用的销售方式伎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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