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条橙 发表于 2006-9-30 12:48

租房回忆录

大学里的一个低年级校友今年也签到绵阳工作,前几天打电话过来说要我帮他租房子,下个星期就要过来实习。一听到是找房子我就郁闷,赶紧找了十好几个理由来搪塞。可惜此人更奸诈,以一个人在绵阳无亲去故,只有一位智慧与美貌并重,英雄侠义的师姐为理由骗取了本姑娘的同情心,于是我只能冒着被紫外线晒黑的危险,天天给他找去。

凡是在外面漂过一段日子的朋友,提起租房,好象都有一肚子苦水。算一算我的租房岁月起于零三年,短短两年,居然换了四处地方。搬家,那更是一项繁琐的大工程,比谈一次恋爱麻烦得多,但我们劳动人民已经学会了在战斗中学习战斗,以至于搬到最后都搬出了心得,两个女生只一上午就搬完了。

说一说我的一次租房经历吧。与大家共同分享其中的酸酸甜甜。

那是我第一次租房。我大三,想在大学时代最后挣扎一下,考个研,光宗耀祖。虽然后来被一场莫明其妙的恋爱给担误了(那是后话,不提),没能报考,但好歹也算努力过了,就算是毕业前对专业知识了有更深入的了解和认识。当时未经世事、胆小如鼠、规规矩矩、不和陌生人说话,基于上述心态和情况,想在学校里面找个房间,好用以看书学习之用。来到学校南门附近,查看那边墙上花花绿绿地租房信息,相中一个写着“校内单间出租,安静,简单家具,单人床,有书桌。。。”的住房,连忙找公用电话打了过去咨询,约好房东见面看房。

   房东是个中年妇女,巧舌如簧。一路带我走,一路给说我她的房是如何的好,如何的安静,我只有跟着她随声附和。她带我来到学校东边的一处老旧的住房里,这是一套“一套三”的住房,有一间卧室较大有十多平方平吧,另外两间很小,只有五六平方米左右,较大的一间和一间小的已经分别租给了一对小两口和一个帅哥,只剩下KAO门的这间小房间。走进房间一看才发现,原来这两间小房间是房东自己用塑料板将客厅隔断,然后再从中间一隔,土法建筑出来的两间房间。怪不得这么小。小房间里,只摆了一张小钢丝床和一套学校常见的学生课桌椅,这两样东西一放,房间里几乎就再也放不下其他东西了。可见有多小。

   当时的心态是:终于有了自己的书桌了,终于有了自己的空间了,而不用和七八个人共住寝室共用书桌了,以为这就是人间天堂。迅速和房东以每月一百五十元房租的价钱成交。同志们呀,我那时的生活费为每月四百五至五百元不等。要从自己的口粮中省出三分之一的RMB来供房,可见我当时出来单独住的欲望是多么的强烈。不过放到现在,我依然会单独出来住。因为:自由万岁!

   当天下午就找了班里几位壮汉帮着搬家,我的书,我的CD,我的杂七杂八。东西一进入,小房间就显得更挤了,哪儿哪儿都是东西,只留下一块可够双脚站立,面积仅为两脚大小的地方。

   我和同租的邻居也很快的熟识了,住大房间的那一对小两口是学数学的,男的读硕,女的读本,两个总是形色匆匆,回家就关上了门从此没了动静;至于那个帅哥可就更传奇了,我看他的行头打扮破破烂烂,起初以为他是个革命老区辍学来此谋生的打工青年。交谈得知,人家可是正宗的ABC。据他说,他的父母是大陆人,随着当年是国民党的父母的父母逃到了台湾(这句话好象有点绕,但只能这么表达,多读几遍就懂了),其父母又由于台湾时局的动荡等多种原因,很早就移民至了美国,住在西雅图,在那里生下了他。因为他有中文得天独厚的优势,所以选择回到中国来修中国历史,回去后也好改变一下目前的生活现状。我问他来中国前在美国做什么的,他回答:在快餐店送PIZZA的。晕!果然是革命老区进城的打工青年,要不怎么说本姑娘眼睛毒呢。

   搬进去,开始自己的小日子了,每天早上准时起床、跑步、吃早饭、泡图书馆、回家看书至深夜(不熄灯,真好)。每天生活过得极有抱负。但这种好日子没有坚持到两个月,慢慢的发现不对劲了。

   首先是钱开始捉襟见肘,从前几乎每天晚自习回来必吃一个的香芋冰淇淋,现在只得绕过小卖部经过了。有一次无意碰到小卖部那位和蔼的阿姨,问我怎么好久没有去照顾她生意了,我只有支吾着说“我减肥!”。其次是随着天气越来越热,我的那间无窗的小房间温度也在急剧的升高,夜里也不可能开着那扇塑料门睡觉呀,真是又闷又热。到了最后几乎到了夜不能昧的地步。由于晚上睡不好,白天也就晕晕乎乎的,学习效率大幅下降。房间的建筑质量也是个问题呀,由于我和美国帅哥(以下简称美帅)的房间是房东自己隔出来的,所以我和美帅两个人的情况几乎是去掉中间这一块一厘米厚的塑料板,我们两个就是睡在一张床上了。半夜里美帅的呼噜声,美帅的脚丫味,让我忍无可忍。尤其想到,离自己一厘米远的地方睡着一个男的。天哪,我那颗少女的心就开始砰砰乱跳!(当然是给吓得乱跳)
哦,还有非典,美帅这小子到了中国还改不了在革命老区的光荣传统,坚持将打工进行到底,你说你打工咋不反对,劳动最光荣嘛,可你也用不着上长途汽车站卖汽水啊~
   一切是这样结束的。

   房东是一月来收取一次水电费。又一次收水电的时候,住大屋的那位学物理的女生要我和美帅多交一部分钱出来。凭什么?她说我洗澡次数在全屋是最多的,美帅新买的电脑也是全屋最耗电的物件。而且她居然还拿出了一个本子,上面详细的记录了我的洗澡次数和时间。分别是谁的两倍,谁的一点五倍。我X,妈拉个巴子,学理科的不得了啊,现在提起我还一肚子的火。刚开始进来的时候我们都说好了,水电气平摊,他们两口子偶尔做做饭什么的,我们说什么了吗。气得我没得力,和那个女的吵了起来。她男朋友本想过来劝劝架,被那女的一把推到沙发上。真TMD的悍妇。

   最后,甩下我该给的房租和水电气费(绝不多留一分钱),第二天找了一帮朋友,把我的东西又搬回了寝室,我的第一次租房就这样草草开始,也草草结束。
      但也因此总结出不能和理科生合住的,租房定论。


   自由万岁!

[ 本帖最后由 处子与脱兔 于 2006-9-30 12:51 编辑 ]

红头蚂蚁 发表于 2006-9-30 13:21

说实话,楼主这篇文章废话有点多!

发条橙 发表于 2006-9-30 14:50

嘿嘿,时代产物,你看现在我写东西是多么滴多么滴干净加利落是不是啊啊啊啊?

乖乖不哭 发表于 2006-11-18 23:05

兔兔的东西其实很像叮叮糖
甜且有嚼头
开始时以为粘牙会嚼不烂
过后才发现化渣且口留余香

红头蚂蚁 发表于 2006-11-19 11:39

不哭说的就是真理哈!

乖乖不哭 发表于 2006-11-19 11:44

蚂蚁见笑了哈

小吏 发表于 2006-11-19 14:00

拜读了。租房是烦恼的,但露宿街头是痛苦的。

高石梯 发表于 2006-11-19 14:31

没得这样的经历,但很向往在陌生的地方租房自己生活。

红头蚂蚁 发表于 2006-11-19 23:21

乖乖不哭是我这几天见识的高人哈!感觉神秘莫测!

发条橙 发表于 2006-11-20 10:26

原帖由 乖乖不哭 于 2006-11-18 23:05 发表
兔兔的东西其实很像叮叮糖
甜且有嚼头
开始时以为粘牙会嚼不烂
过后才发现化渣且口留余香

呵呵,说得我挺惭愧,你挺像我在绵阳城市论坛吵过架又合好的一个女孩,名字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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