沱一桥 发表于 2009-3-28 18:23

见怪不惊!

无言 发表于 2009-3-28 20:26

很多年前请他们帮忙取过钥匙,没收费,感觉还行,现在不知道怎么样了

一塔凌云 发表于 2009-3-28 20:59

惹得老子冒火!

半亩 发表于 2009-3-28 21:10

撬门这种事是不太好办
事主不在要找110的来记录在案
东西遗失(特别是没有遗失又讲损失多么惨重)
赔偿起来有点难度

半亩 发表于 2009-3-28 21:14

简阳消防大队我还点认识
品意在的时候表现较好
小赵不太日毛
现在的小周和小卿只算中等

笑对人生 发表于 2009-3-28 21:25

我觉得我们也应该站到消防的角度想想,多看看人家好的一面,对于有违规或违法的事,可以举报。
    就楼主所说的事件而言,如果能够断定事态不会再发展,或者说非紧急的情况下,在没有得到户主的许可下强行进门会惹出很多麻烦,如果户主是不好说话的人,那麻烦就更大了。

展望未来 发表于 2009-3-28 21:36

回复 26楼 笑对人生 的帖子

说的也是。没有发生火灾,别人是不好撬门的。假定没有火灾,撬了别人们,主任回来找哪个赔?是找报案者还是消防队?

xxr 发表于 2009-3-29 08:21

从来就觉得,开消防车的转业到地方上,肯定不得习惯.

因为他们一般都开得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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