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丁丁 发表于 2006-10-6 01:34

建议组织简阳论坛反扒队

目标公交车,市场的小偷。

周末行动,越多人参加越好,因为在中国法不治众,万一打死几个贼娃子,也拿我们没法。

我在重庆就差点杀死一个贼娃子,现在很后悔当时没宰了他。

所以想在家乡弥补我的遗憾。

参加的同志,我免费提供武器。

菜刀,斧头,狼牙棒,PVC棒,尖刀,钢管。

维珍可乐 发表于 2006-10-6 01:58

这样亮起是不行滴,光有卤莽滴冲动是不行滴,民间组织滴队伍是不受法律保护滴,是要犯错误滴,所以我们自己是不行滴。

第一缕阳光 发表于 2006-10-6 10:12

支持,顶!

24米的阳光 发表于 2006-10-6 11:12

想法不错!

简阳青年 发表于 2006-10-6 14:58

原帖由 小丁丁 于 2006-10-6 01:34 发表
目标公交车,市场的小偷。

周末行动,越多人参加越好,因为在中国法不治众,万一打死几个贼娃子,也拿我们没法。

我在重庆就差点杀死一个贼娃子,现在很后悔当时没宰了他。

所以想在家乡弥补我的遗憾。...
有点像黑社会刚刚转行的哦什么都有   顶了

泥娃娃 发表于 2006-10-6 15:13

要不成立个反抢组,要得不

丁丁糖 发表于 2006-10-6 19:52

我负责给反扒组望风哈,我不要武器!

小丁丁 发表于 2006-10-6 22:50

泥娃娃对的哈.

反抢需要体能哈,而且发案比较少,即使出现案件都需要长距离的追逐,而且发案的地点都没个准.所以很困难.
但是如果在身边出现,我肯定第一个冲上去(反正已经想自杀很多年了,一直没那个勇气,不如为社会做点什么)

如果我是抢匪的话肯定抢贪官些,不会对老百姓下手的.

今年的春节大年30那天,我朋友在环城路被抢,三名青年,刚过来喊拿钱的时候,我朋友还要给了对方一耳光,
然后对方摸出三把刀把我朋友架住,把钱摸起走了.
事后打电话给我,又去派出所报了案,说起就是气,屁用都没得,最后还是自己去破的案.我和我朋友找遍了简阳的所有网吧和一些旅馆,城里面转了几转,大街小巷的,最后在初一的零辰4点在冰江路和抢匪相遇~~~~~~~~~~`
只听见惨叫声,估计不是断手就是断脚.

24米的阳光 发表于 2006-10-7 12:33

防不胜防,说女滴哈。。。。。
抢男的还是有,但是要少些。。

jylqfeng 发表于 2006-10-7 13:30

偷点东西虽然有错,也不至死吧。不过是好事,注意汇报成果上来

醉卧枫林 发表于 2006-10-7 13:43

原帖由 小丁丁 于 2006-10-6 22:50 发表
反抢需要体能哈,而且发案比较少,即使出现案件都需要长距离的追逐,而且发案的地点都没个准.所以很困难.
但是如果在身边出现,我肯定第一个冲上去(反正已经想自杀很多年了,一直没那个勇气,不如为社会做点什么)

如 ...
凶残,估计你是天蝎座的。:lol

不是成都人 发表于 2006-10-7 17:51

原帖由 维珍可乐 于 2006-10-6 01:58 发表
这样亮起是不行滴,光有卤莽滴冲动是不行滴,民间组织滴队伍是不受法律保护滴,是要犯错误滴,所以我们自己是不行滴。


维珍朋友说的很对,大家在做事的时候要注意加强法律意识,不要干了好事到还不受法律的认可~~~

对楼主朋友见义勇为的行为我表示支持,但要注意方式方法~~~:handshake

丁老九 发表于 2006-10-7 23:14

唉...不晓得该咋个评价了,勇气是可加嘉的,想法也值得肯定,只是,要注意方式方法,说实在的,
好的想法并非就是绝对正确的,只不过,现实社会的无奈,让大家都不再相信政府

yulin520 发表于 2006-10-8 15:19

顶。。确实需要大家的力量
但是。。也要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暗无天 发表于 2006-10-8 18:55

从来没遇到过抢我的...
用我朋友原话说,你那P样子,你不抢别个就很不错了...
丑是丑得点,我至于吗,我?!

小丁丁 发表于 2006-10-10 00:04

昨晚一女士深夜被抢4万元现金.

地点 川俯巷外,估计是刚打完牌出来被按在地上抢的.

今天刚听在川府巷开店子的朋友说的.

妈的,怎么没让我遇见,准来个黑吃黑.



大家有简阳的贪官的地址和电话吗?发上来,我一个一个的抢,然后把抢的钱拿去给需要读书的儿童.

雄州豆瓣 发表于 2006-10-10 00:15

哈哈 楼主想法够狠实施起来难上难啊


曾经有一次有个小偷刚把我电话偷上手,被我转头就发现,顺手就甩了他124,他闷起脑壳呛都不开
真是欺强怕恶呀
说明一下哈 本人是女嘀23岁可能是气势拿过钩了 把他吓倒了 呵呵

小丁丁 发表于 2006-10-10 22:57

哇``````圈圈真猛````````

好有性格的女生,我稀饭.

维珍可乐 发表于 2006-10-11 01:58

原帖由 戒指圈圈手中带 于 2006-10-10 00:15 发表
哈哈 楼主想法够狠实施起来难上难啊


曾经有一次有个小偷刚把我电话偷上手,被我转头就发现,顺手就甩了他124,他闷起脑壳呛都不开
真是欺强怕恶呀
说明一下哈 本人是女嘀23岁可能是气势拿过钩了 把他吓 ...

简直提劲惨了,相当佩服。我对你有如黄河。。。。滔滔江水。。。。一发不可收拾。

sky007 发表于 2006-10-11 10:50

一般都是欺软怕硬的角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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