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侃 发表于 2009-4-27 12:53

现在分割财产确实晚了。当初离婚协议怎么写的?

展望未来 发表于 2009-4-27 12:55

离婚后还不准别人找男人?这个贱人难道想一夫两妻不成?

瑞科特 发表于 2009-4-27 13:05

现在这社会这样的贱人多了,吃窝边草的公的也多了

展望未来 发表于 2009-4-27 13:07

生活腐败,作风有问题,告他组织啊

半亩 发表于 2009-4-27 13:11

你们一定是熟人:lol :lol :lol

59Sir 发表于 2009-4-27 13:12

你们一定是熟人

无点无言 发表于 2009-4-27 13:17

这样的男人就该给他爆爆光!可耻!!

金色狂舞 发表于 2009-4-27 13:23

一定是熟人哈

冬日阳光 发表于 2009-4-27 13:30

家庭问题各人自己才解决得倒哦

静宁 发表于 2009-4-27 13:47

这个论坛出现这种贴子,让我感觉到了一点“人肉”的味道。。。

番茄 发表于 2009-4-27 13:47

这两子妹才惨哟:p1 (47))

希普电器 发表于 2009-4-27 13:58

原帖由 番茄 于 2009-4-27 13:47 发表 http://www.jy0832.com/images/common/back.gif
这两子妹才惨哟:p1 (47))
    不是两姊妹哦,那个是女的嫂子,是男的舅母子。

池畔闲人 发表于 2009-4-27 14:08

是不是真的哦

笑对人生 发表于 2009-4-27 14:32

无过错一方可以多分财产

人至贱则无敌 发表于 2009-4-27 14:36

事情败露后,奸夫淫妇商量与各自家庭离婚,奸夫的老婆厚道十多年,轻易地就顺从了,这个苦命的女人到底是愚蠢还是对男人太好,遭受这样的罪,淫妇要与其夫离婚,其夫一直没有答应,现在一直拖起的。

城管打人了 发表于 2009-4-27 14:38

听说好像是物价局YM所的所长,姘妇是顺城街开店买衣服的。

13547295 发表于 2009-4-27 15:44

我可以打瓶酱油撒~

书剑 发表于 2009-4-27 16:14

原帖由 城管打人了 于 2009-4-27 14:38 发表 http://www.jy0832.com/images/common/back.gif
听说好像是物价局YM所的所长,姘妇是顺城街开店买衣服的。
顺城街开店买衣服??

李向阳 发表于 2009-4-27 19:31

:p1 (9))

以人为本 发表于 2009-4-27 21:45

你是mingde小学的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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