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侃
发表于 2009-4-27 12:53
现在分割财产确实晚了。当初离婚协议怎么写的?
展望未来
发表于 2009-4-27 12:55
离婚后还不准别人找男人?这个贱人难道想一夫两妻不成?
瑞科特
发表于 2009-4-27 13:05
现在这社会这样的贱人多了,吃窝边草的公的也多了
展望未来
发表于 2009-4-27 13:07
生活腐败,作风有问题,告他组织啊
半亩
发表于 2009-4-27 13:11
你们一定是熟人:lol :lol :lol
59Sir
发表于 2009-4-27 13:12
你们一定是熟人
无点无言
发表于 2009-4-27 13:17
这样的男人就该给他爆爆光!可耻!!
金色狂舞
发表于 2009-4-27 13:23
一定是熟人哈
冬日阳光
发表于 2009-4-27 13:30
家庭问题各人自己才解决得倒哦
静宁
发表于 2009-4-27 13:47
这个论坛出现这种贴子,让我感觉到了一点“人肉”的味道。。。
番茄
发表于 2009-4-27 13:47
这两子妹才惨哟:p1 (47))
希普电器
发表于 2009-4-27 13:58
原帖由 番茄 于 2009-4-27 13:47 发表 http://www.jy0832.com/images/common/back.gif
这两子妹才惨哟:p1 (47))
不是两姊妹哦,那个是女的嫂子,是男的舅母子。
池畔闲人
发表于 2009-4-27 14:08
是不是真的哦
笑对人生
发表于 2009-4-27 14:32
无过错一方可以多分财产
人至贱则无敌
发表于 2009-4-27 14:36
事情败露后,奸夫淫妇商量与各自家庭离婚,奸夫的老婆厚道十多年,轻易地就顺从了,这个苦命的女人到底是愚蠢还是对男人太好,遭受这样的罪,淫妇要与其夫离婚,其夫一直没有答应,现在一直拖起的。
城管打人了
发表于 2009-4-27 14:38
听说好像是物价局YM所的所长,姘妇是顺城街开店买衣服的。
13547295
发表于 2009-4-27 15:44
我可以打瓶酱油撒~
书剑
发表于 2009-4-27 16:14
原帖由 城管打人了 于 2009-4-27 14:38 发表 http://www.jy0832.com/images/common/back.gif
听说好像是物价局YM所的所长,姘妇是顺城街开店买衣服的。
顺城街开店买衣服??
李向阳
发表于 2009-4-27 19:31
:p1 (9))
以人为本
发表于 2009-4-27 21:45
你是mingde小学的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