突然的自我
发表于 2009-5-12 16:37
我承诺,我将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简阳论坛、简阳论坛坛友QQ群的相关规定,文明上网,不造谣、不散布谣言,尊重坛友、群友,理性发表言论,绝不发表有害信息,为构建和谐、快乐的简阳论坛而努力,若我违反相关规定,简阳论坛有权对我的帖子进行删除,若情节严重,将被纳入简阳论坛黑名单。
承诺人:突然的自我
二00九年五月十二日
二月
发表于 2009-5-20 15:28
我承诺,我将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简阳论坛、简阳论坛坛友QQ群的相关规定,文明上网,不造谣、不散布谣言,尊重坛友、群友,理性发表言论,绝不发表有害信息,为构建和谐、快乐的简阳论坛而努力,若我违反相关规定,简阳论坛有权对我的帖子进行删除,若情节严重,将被纳入简阳论坛黑名单,驱逐出论坛
承诺人:二月
2009.05.20
严肃
发表于 2009-5-21 22:25
我承诺,我将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简阳论坛、简阳论坛坛友QQ群的相关规定,文明上网,不造谣、不散布谣言,尊重坛友、群友,理性发表言论,绝不发表有害信息,为构建和谐、快乐的简阳论坛而努力,若我违反相关规定,简阳论坛有权对我的帖子进行删除,若情节严重,将被纳入简阳论坛黑名单,驱逐出论坛
承诺人:严肃
番茄
发表于 2009-5-25 16:42
我承诺,我将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简阳论坛、简阳论坛坛友QQ群的相关规定,文明上网,不造谣、不散布谣言,尊重坛友、群友,理性发表言论,绝不发表有害信息,为构建和谐、快乐的简阳论坛而努力,若我违反相关规定,简阳论坛有权对我的帖子进行删除,若情节严重,将被纳入简阳论坛黑名单,驱逐出论坛及QQ群!
承诺人:番茄
二00九年五月二十五日
小皇帝
发表于 2009-6-2 03:51
我承诺,我将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简阳论坛、简阳论坛坛友QQ群的相关规定,文明上网,不造谣、不散布谣言,尊重坛友、群友,理性发表言论,绝不发表有害信息,为构建和谐、快乐的简阳论坛而努力,若我违反相关规定,简阳论坛有权对我的帖子进行删除,若情节严重,将被纳入简阳论坛黑名单,驱逐出论坛及QQ群!
承诺人:小皇帝
二00九年六月二日
阿静
发表于 2009-6-6 20:02
我承诺,我将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简阳论坛、简阳论坛坛友QQ群的相关规定,文明上网,不造谣、不散布谣言,尊重坛友、群友,理性发表言论,绝不发表有害信息,为构建和谐、快乐的简阳论坛而努力,若我违反相关规定,简阳论坛有权对我的帖子进行删除,若情节严重,将被纳入简阳论坛黑名单,驱逐出论坛及QQ群!
承诺人:阿静
二00九年六月六日
街上的橡皮树
发表于 2009-6-6 20:12
我承诺,我将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简阳论坛、简阳论坛坛友QQ群的相关规定,文明上网,不造谣、不散布谣言,尊重坛友、群友,理性发表言论,绝不发表有害信息,为构建和谐、快乐的简阳论坛而努力,若我违反相关规定,简阳论坛有权对我的帖子进行删除,若情节严重,将被纳入简阳论坛黑名单,驱逐出论坛及QQ群!
承诺人: 街上的橡皮树
二00九年五月五日
沉寂在天空
发表于 2009-6-6 23:54
我承诺,我将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简阳论坛、简阳论坛坛友QQ群的相关规定,文明上网,不造谣、不散布谣言,尊重坛友、群友,理性发表言论,绝不发表有害信息,为构建和谐、快乐的简阳论坛而努力,若我违反相关规定,简阳论坛有权对我的帖子进行删除,若情节严重,将被纳入简阳论坛黑名单,驱逐出论坛及QQ群!
承诺人:残缺选择
二00九年六月六日
泓云智能家居
发表于 2009-6-12 11:58
我承诺,我将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简阳论坛、简阳论坛坛友QQ群的相关规定,文明上网,不造谣、不散布谣言,尊重坛友、群友,理性发表言论,绝不发表有害信息,为构建和谐、快乐的简阳论坛而努力,若我违反相关规定,简阳论坛有权对我的帖子进行删除,若情节严重,将被纳入简阳论坛黑名单,驱逐出论坛及QQ群!
承诺人: 泓云智能
二00九年六月十二日
weishugu
发表于 2009-6-27 19:39
我郑重承诺,我将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简阳论坛、简阳论坛坛友QQ群的相关规定,文明上网,不造谣、不散布谣言,尊重坛友、群友,理性发表言论,绝不发表有害信息,为构建和谐、快乐的简阳论坛而努力,若我违反相关规定,简阳论坛有权对我的帖子进行删除,若情节严重,自愿接受被纳入简阳论坛黑名单,驱逐出论坛及QQ群!
承诺人:weishugu
二○○九年六月二十七日
疯猪
发表于 2009-8-3 13:21
承诺,不仅仅是一个形式,希望承诺者切实履行,规范自己的言行!
放下
发表于 2009-8-7 18:55
我承诺,我将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简阳论坛、简阳论坛坛友QQ群的相关规定,文明上网,不造谣、不散布谣言,尊重坛友、群友,理性发表言论,绝不发表有害信息,为构建和谐、快乐的简阳论坛而努力,若我违反相关规定,简阳论坛有权对我的帖子进行删除,若情节严重,将被纳入简阳论坛黑名单,驱逐出论坛及QQ群!
承诺人:放下 二00九年8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