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阳执法部门------别在为罚款做历史前进的拦路虎!!!
进一步优化投资和发展环境,发展简阳,服务简阳,2006年的8月26日,这是个对简阳人民是历史性的日子,简阳有了好的领导人,带动了好的领导班子,有活力有激情,敢于动真格的,大刀阔斧的为简阳人民办实事.短短的一年来,简阳有了巨变,让大家感觉犹如春天的故事就是这里的写照.
政府提出了发展简阳就得有环境,部门要服务这个环境,
10月1日川南最大的电器大厦的落成,当简阳人民在节日的喜悦中,家人们在大厦中购物消费,谁会知道,为这大厦服务的人民,建设这座大厦的人民呢?为这大厦的施工单位正是为了抢工期,保质量,力求川南第一座5000平方最大的专业市场工作的同时,为简阳人民创造一个和谐专业的市场的同时,一张网正悄悄的张开,一张处罚决定书告之施工单位:罚款6位数.
这是什么原因呢?是施工质量原因吗?有安全隐患?这是什么单位,以什么样的理由作出的处罚呢?种种疑问让我们在猜想,结果是以该大厦使用无生产许可证的建筑外窗为由进行的处罚,这个有关部门按职责这样也无可厚非.但施工方也有合理的解释:不是人为故意,事先也不知道这个需要生产许可证,企业是经合法途径购买,只要质量是合格的;行内方:至于该外窗是否需要生产许可证管理,这个由国家同意安排实施,也有时间界限,就即便是属于办证管理范围,也有实施办证的阶段和查处阶段的实施方案细则.同时国务院在2004年已命令建筑外窗已取缔行政审批.
无论是有关部门,施工方还是业内人士的观点,我想:
为什么有关部门为什么要这个时候作出处罚呢?为什么不把工作做到前面呢?如果真的属于办证管理的产品,为什么不在企业实施这项工作前来宣传呢?处罚后这个"无证"的门窗就真的能用了吗?
为简阳服务吧!简阳需要的是求实为人民办实事的政府部门,简阳需要好好的发展,这一切来之不易!!!
本观点纯属个人观点.
[ 本帖最后由 无言 于 2006-10-13 15:46 编辑 ] 看来执法机关也只是为了罚点款来花咯
像那种事先不提醒、事后来处罚的行为应该遭到唾弃 和谐发展,创造良好环境
大厦使用无生产许可证的建筑外窗为由进行的处罚,这个有关部门按职责这样也无可厚非.但施工方也有合理的解释:不是人为故意,事先也不知道这个需要生产许可证,企业是经合法途径购买,只要质量是合格的;行内方:至于该外窗是否需要生产许可证管理,这个由国家同意安排实施,也有时间界限,就即便是属于办证管理范围,也有实施办证的阶段和查处阶段的实施方案细则.同时国务院在2004年已命令建筑外窗已取缔行政审批. 我一个同学钟先生就是建设局主管验收的,你是否可以向他说明一下情况 高度关注此事件的发展!!!!!!!!! 原帖由 和谐简阳 于 2006-10-12 16:46 发表
进一步优化投资和发展环境,发展简阳,服务简阳,
2006年的8月26日,这是个对简阳人民是历史性的日子,简阳有了好的领导人,带动了好的领导班子,有活力有激情,敢于动真格的,大刀阔斧的为简阳人民办实事.短短的一年来 ...
事后处罚是中国权力部门的拿手好戏,但是有苟书记在,历史一定不会重现,我们相信! 苟书记在,历史一定会重现,我们相信! 呵呵
没想到也有这么朋友关注
其实啊,这个问题不是一个部门的问题,如果简阳要发展,就应该让我们的政府职能部门转变观念,服务企业,不论是招商引资企业还是我们当地的个体工商户,都应该给予宽松的环境;
以前的简阳,是外地过路车不敢经过,政府花大力气把企业建在简阳,留在简阳,为的是什么,为的是我们简阳的发展,为的是我们简阳人的骄傲.
当我们的企业需要帮助时,我们的有关政府部门该怎么,该好好的认真为企业服务啊,这就是你们的业绩啊,罚款多是好事吗?反过来好是你当地的问题多啊!!!
现在的企业,个体工商户,从原因的生存动机到发展经济,是一个过程,我们当地的只能部门谁敢说自己能把所有的行政法规搞清楚,不可能吧,就更别说我们的企业和个体工商户了.
为我们的企业服务吧!
做人民的公仆吧!!!
别在为罚款做历史前进的拦路虎!!! 建议以书面形式向市委或市政府督查室反映。 原帖由 无言 于 2006-10-13 15:39 发表
建议以书面形式向市委或市政府督查室反映。
要举一两个有根有据的案例,期望政府拿出解决办法来,而不是哪里疼医哪里! 德盛楼算一个吧 乱来了么? 地方发展,如果职能部门乱设置关卡会伤害投资人的,希望简阳能给投资者提供一个宽舒的投资环境! 这是一个持久的问题``也代表着我们中国现今所具有的素质~~中国的职能部门基本没有把自己当成人民的公仆``基本在利用自己的职权``这不是小范围``这是大环境``大气候``哎```我现在要使劲的挣钱``以后把我的儿子送到新加坡去读书~去那里学习别人的礼让`和谐` 中国的职能部门基本没有把自己当成人民的公仆,,,
这句话,绝对不对!不要把简阳的现象扩大化!在公共管理成熟的城市里,我们就是上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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