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渝秦缘 发表于 2006-10-14 21:15

严重声明!!!!!!

严重声明


         凡是对杨小愿同志进行人身攻击、侮辱、诽谤的帖子,你的言论不代表论坛……希望各位斑竹及时进行处理!


                                                                                           川渝秦缘
                                                                                     2006年10月14日

金家店的背篼 发表于 2006-10-14 21:31

支持,背篼板块不攻击杨小愿领导放心!

开水 发表于 2006-10-14 21:35

个人发的言本来就关论坛的事情 老大这个东西多余了
论坛本来就大家发言的地方个人发的言论本来就只代表本人的意见
这个和论坛原本就是无关的论坛只是提供大家一个发表言论的地方


未必你在大街上骂了人别个还要把居委会给告了哦因为是在你管辖的大街的嘛

[ 本帖最后由 开水 于 2006-10-14 21:42 编辑 ]

不是成都人 发表于 2006-10-14 21:47

支持~~~
我们的论坛是和谐、文明的地方,不要进行无谓的人身攻击,请各位会员都能理解~~

泥的跋喇跋 发表于 2006-10-15 02:43

原帖由 开水 于 2006-10-14 21:35 发表
个人发的言本来就关论坛的事情 老大这个东西多余了
论坛本来就大家发言的地方个人发的言论本来就只代表本人的意见
这个和论坛原本就是无关的论坛只是提供大家一个发表言论的地方


未必你在大街上骂了人 ...
言之有理!嘿嘿!要是你家孩子(18岁以下哈)把别人整倒了!!找不找你哇!:lol:handshake

让党操心2 发表于 2006-10-16 00:33

以“局内人”的身份感谢站长的《声明》。这既是保护我的合法权利,也是保护论坛。
以“局外人”身份说一句——有坛友说“论坛本来就大家发言的地方,个人发的言论本来就只代表本人的意见”。这话对,但也有不全对的地方(个人意见)。据本人不完全统计,至少有三个法规明确了网站方对网站内发布的言论有法定责任。具体内容可抽空阅读相关法律法规。再有,宪法赋予公民的“言论自由”权,是必须在合法的前提下,并非所有言论都可以“自由”!比如前段时间论坛上有些涉及人身攻击的言论,就属于法律明确禁止的“侮辱、诽谤”性质。如果网站管理人员没有依法履行“删除”、“保存记录待查”、“向有关部门报告”等法律明确规定的管理职责,那么,网站就将与“侮辱、诽谤”行为人共同承担由此带来的法律责任。

[ 本帖最后由 让党操心2 于 2006-10-16 00:34 编辑 ]

24米的阳光 发表于 2006-10-16 00:50

支持楼主!
言论自由,文明言论!

都市背篼 发表于 2006-10-16 03:33

支持楼主!
言论自由,文明言论!

天马行空 发表于 2006-10-16 08:36

大肚能容,容世间难容之事
开口便笑,笑天下可笑之人
               --------- 弥勒佛

太上老朱 发表于 2006-10-16 19:55

这个申明很有必要!
而且,我个人认为,有必要摘录相关法律法规于此,供大家学习,从而有助于规范论坛上的言论。
论坛的发展,要靠大家!所有热爱论坛的会员,都有责任和义务,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自己的言论。

sky007 发表于 2006-10-16 21:54

原帖由 太上老朱 于 2006-10-16 19:55 发表
这个申明很有必要!
而且,我个人认为,有必要摘录相关法律法规于此,供大家学习,从而有助于规范论坛上的言论。
论坛的发展,要靠大家!所有热爱论坛的会员,都有责任和义务,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自己的言论。


完全同意。。。

论坛发展是与每个会员分不开的。。。

谢谢你的意见与建议!

木鱼 发表于 2006-10-16 22:00

虽然是专门为杨小原发这个帖子,但是楼主的意思是并不是只针对XXX个人,而是对所有的坛友,简阳人也好,中国人也好,还是外国人,都不要发人身攻击、侮辱、诽谤的帖子,当然可以就事论事的嘛!

坚决支持论坛号召。

自取其乳 发表于 2006-10-18 21:34

杨小愿是谁啊??是不是国家领导人哦?
在中国.国家领导人不能乱说的哈.同志们注意了..

xxr 发表于 2006-10-18 23:06

可能不是领导人.

木鱼 发表于 2006-10-19 13:29

原帖由 自取其乳 于 2006-10-18 21:34 发表
杨小愿是谁啊??是不是国家领导人哦?
在中国.国家领导人不能乱说的哈.同志们注意了..


据说是简阳城的某地方的领导人

简阳罗老师 发表于 2006-10-19 22:26

强烈支持老大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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