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检察机关开展刑事审判法律监督专项检查活动
最高人民检察院决定5月至12月在全国检察机关组织开展刑事审判法律监督专项检查活动。20日下午,高检院召开电视电话会议,就该专项检查活动进行动员和部署,并通过检察专线网视频会议系统同步传输至基层检察院。电视电话会议上,高检院党组副书记、常务副检察长张耕要求,各级检察机关要认真做好会议精神的汇报和贯彻落实工作。会议结束后,各省级检察院要抓紧把这次会议精神和贯彻意见向党委、人大汇报,以取得有力的领导、监督和支持。
张耕强调,各省级检察院要按照《关于组织开展刑事审判法律监督专项检查活动的工作方案》的要求成立专项检查活动领导小组及相应工作机构,检察长要亲自抓,分管检察长要集中精力抓,要根据本地的实际情况,配强工作力量,保证工作时间和条件,做到领导到位、组织到位、人员到位、措施到位,为专项检查活动提供有力的组织保障。
此外,要做到统筹兼顾,合理安排专项检查工作。这次专项检查活动任务重、时间长,要处理好专项检查活动与日常工作的关系、处理好专项检查活动各项工作之间的关系、处理好各有关业务部门之间的关系,要通过专项检查活动带动、促进和加强刑事审判法律监督工作,通过组织开展专项检查活动,进一步提高刑事审判法律监督的能力和水平,推进刑事审判法律监督工作健康发展,以实际成效迎接建国六十周年。
据介绍,高检院已经成立了由相关院领导和公诉、监所、控告、申诉等业务部门负责同志参加的专项检查活动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专项检查活动的具体落实和推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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