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法无天,精华逸景(北门一楼盘)半夜强推二棉小区围墙!
这是什么行径???无耻,悲鄙,阴险!事情原因:北门精华逸景建一楼盘,无耻的开发商,为了达到利益最大化,修建时未考虑到出口,一直打隔壁二棉小区的主意,想撤除二棉小区的围墙为其通道,二棉小区出于小区安全考虑,一直不同意,(二棉小区围墙及围墙内过道,是经国家土地局,房产局备案,使用权属于二棉小区全体业主),精华逸景(开发商)于2009年5月27日凌晨一点多(半夜),未经二棉小区业主同意,趁半夜无人撞开二棉小区铁门,强推围墙,并导致水管天然气管破裂!
这是什么行径?强盗行径!!!
无耻开发商(精华)这种强推合法小区围墙,企图强占二棉小区通道的做法违法!!! 违法?
尔等报警了吗?结果如何?:p1 (57))
哈哈,“法”仅是印在纸上的文字而已。 这种事情 我们都不好说 原帖由 TOM 于 2009-5-27 04:03 发表 http://www.jy0832.com/images/common/back.gif
这是什么行径???无耻,悲鄙,阴险!
事情原因:北门精华逸景建一楼盘,无耻的开发商,为了达到利益最大化,修建时未考虑到出口,一直打隔壁二棉小区的主意,想撤除二棉小区的围墙为其通道,二棉小区出于小区 ...
我就住在那片的 他们敢拆你们就一定要硬起 他们还不是想到那些单位放假 躲得起! 好好协商比较好,你们报案了吗? 你是二棉小区业主其中之一吧 原帖由 以人为本 于 2009-5-27 22:40 发表 http://www.jy0832.com/images/common/back.gif
好好协商比较好,你们报案了吗?
雄起是最好的办法 以前我们就是这样跟海上花园“协商”的 合法权益理应维护 “开发商最初一直与住户协商,但得不到解决,后来也通过居委会、市委市政府相关职能部门从中协调并与住户代表进行商量,诚心用赔偿的方式进行解决(赔偿住户共计60000元,平均下来每家可以分得1000元),并将那几十户住户纳入小区管理,但原二棉小区的住户抵死不同意。”至于是否是开发商行为,就不太清楚了。
昨天晚上下班的时候听到邻居在说这事。
(注:我非开发商人,也非二棉小区的住户,更非相关职能部门的人,只是一普通老百姓而已。) 要好好的利用你们自己的权益 无耻开发商,背后有无耻官员充当保护伞? 先组织邻居们把墙砌起来再说三~~~
自己单位的院落住的大多数都是熟人~人员构成简单~而且清静~很少的物管费~大家都已经习惯了。更是不会有常常见诸报端的“物管与业主纠纷”的麻烦~
回复 10楼 待到山花烂漫时 的帖子
协商也可以不同意撒,难道协商就非同意不可?何况纳入所谓小区管理,又要出一大笔钱,二棉的大多业主不一定很富裕吧?再说,所谓物管还不是精华逸景的——现在的新楼盘都是强行安排物管,不管业主同不同意。至于围墙是何人所拆,用脚趾想一下也会明白,不存在疑案哈。开发商建楼盘,理所应当首先考虑出入口的,简直好笑。确实应该报警,从法律途径解决,追究侵害二棉业主财产权的相关人员的法律责任!
[ 本帖最后由 老侃 于 2009-5-28 09:49 编辑 ] 何必公布物权法。 团结才是力量 一盘散沙是要不得的 原帖由 实话实说 于 2009-5-28 09:48 发表 http://www.jy0832.com/images/common/back.gif
团结才是力量 一盘散沙是要不得的 :p1 (62)) :p1 (62)) :p1 (62)) 确实应该报警,从法律途径解决,追究侵害二棉业主财产权的相关人员的法律责任! 枉自的。
不是我泼冷水。 老小区物管费要低得多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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