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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庆
发表于 2009-6-23 09:03
买卖合同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承担原则是怎么规定的?
答:《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四十二条 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在标的物交付之前由出卖人承担,交付之后由买受人承担,但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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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卖合同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承担原则是怎么规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