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角树
发表于 2009-9-13 21:35
哦,对头,建议大家还是先学习一下信访条例,论坛上是有的哈,信访局实际上是为了维护群众利益的,不为了大家的利益,也就不会转办给责任部门了;责任部门在处理信访问题时,确实要注意保护信访人,处理事情不要针对人,要针对事!公平公正依法依规处理,这样就不会引发上面的情况出现了!对少数素质不高的部门工作人员,建议调离或加强培训!
简单小羽
发表于 2009-9-14 09:19
之所以信访,就是为咋老百姓解决一些民生问题,但都像楼主那样信访后得到解决,但又遭到别人的攻击,那老百姓今后就是有苦都不能说了,真是欺人太甚:@
Micro
发表于 2010-1-12 14:46
相信言论自由的是瓜的,有一种你被强奸还不准你吼叫得感觉,说你影响和谐,总之相当扯淡
1966bmw
发表于 2010-1-12 18:41
猪倌
发表于 2010-1-13 10:05
建议以后楼主用化名,因为书记(市长)信箱回复时必须有来信人。这样可以规避很多麻烦!
笑对人生
发表于 2010-1-13 17:19
简阳官府的潜规则是要花钱才办事的
huangrui9999 发表于 2009-7-12 15:37 http://www.jy0832.com/images/common/back.gif
话不可以乱说哦,如果有谁的证据可以拿出来,切不要臆断任何事,无论对政府还是对个人。
阳马儿
发表于 2010-1-13 17:35
就你这个事而言,办事部门是存在着问题,没有注意保护举报者的隐私。